“刺头”的恒守定律
09-18 作者:花茗
提记:昨天,亲外甥女回到家哭鼻子说:“书包和课本被别人故意都丢进了垃圾桶里去”。听到这事护犊子的我,是想一大清早就“杀”到她们学校去,找她们班主任和校长讨个说法的。结果,被家里阻止了,还说:以你烂脾气要是浑起来,你还不把人家学校都给“拆”了,才怪……
海胆不见鲨鱼咬,
刺猬未有谁拿捏,
骨头硬啃,定隔牙。
人烈自古终不屈,
马烈自然众难骑,(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衙门头疼:一刁民。/
兽不犯我,我不犯兽。
狮子敢惹,平头哥,
不死不休,满口牙。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有种来惹,刺中刺,
官家笑问:谁良民?
备注:“平头哥”,蜜獾是动物界的扛把子。无论体型在大的野兽,只不是不长眼的敢招惹它,那就是一种不死不休的结局。人嘛!在这世间混,如果不浑点,带点刺头儿,岂不是谁都觉得好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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