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婉拒提亲
(1964年秋)
1964年9月的一天上午,母亲坐班车上县城,径直来到我们学校。我刚下班回到生活区,就见母亲等在我的房门口。
我打开房门,把母亲请进屋里,这学期刚到永定一中读书的小弟乃良也下课回来了。待母亲坐定,我就到食堂去取饭买菜,准备午餐。
午餐虽然简单,但是有肉,教师食堂的菜是由老厨师庆老伯煮的,总是很可口。母亲问弟弟,到这里读书生活上习惯不习惯。弟弟说:“有哥哥在呢,很习惯。”我又简单介绍了一下弟弟学习、生活的情况,母亲表示放心,并勉励弟弟珍惜机会,好好读书。弟弟唯唯允诺,吃饱之后告辞到宿舍午休去了。
我总以为母亲这次上来,是因为顾虑弟弟。午饭后,我又再细说了一些情况,并说弟弟很聪明,也很听话,要母亲不必顾虑。谁知母亲把椅子挪过来,凑近我,带着欣喜的口吻说:“你弟弟的事情我没有顾虑。我今天是专门上来问一件事,想听听你的意见。”我感到突然:是什么大事要听我的意见?
接着,母亲说:“邻村一户沈姓人家有个闺女,今年刚好18周岁,他爸爸是你父亲的老朋友。前几天他爸爸跟你父亲说起,想让我们两家对一门亲。”然后母亲把那姑娘绘形绘色地描述了一番,话语中带着无比的兴奋,好像这事一定能成。(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那时的我,还真是“少不更事”,对于男欢女爱之类,从来还没有想过。我听后,脸红了一阵,然后觉得挺难为情。虽然我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的年龄分别是20岁和18岁,但我觉得自己真的还小,没有必要那么早结婚。那姑娘也才18岁,比我更小,为什么要那么早结婚呢?我连人都不认识,那来什么中意不中意?我听说过婚姻要“自由恋爱”,不能“父母包办”,他们大人相互提亲,算不算“包办”呢?我心中没有底。
但是,有一个事实父母还不知道:学校对今年新招的初一学生不再设俄语班,全部转开英语,英语老师是师大外语系毕业的女教师廖秀玉,而原来的公办俄语老师已经够用,我,这么一个代课老师,就不必再上俄语课了;我的工作改为到教导处当外语誊写员——我在俄语训练班的“业余爱好”真正派上了用场!这时,我还正在为自己的工作操心——因为我不懂英语,刻写常常出错,现在哪有心思去考虑婚姻的事情呢?
我怕正面拒绝会伤父母的心,于是我对母亲说:“阿姆(客家话读āˊmēi,对母亲的俗称),阿昌我年纪还小,许多事情还做不好,还要向老师们好好学习。对吗?”母亲说:“是呀,你才初出茅庐,是要多多学习。”我接着说:“那就请你们给我多一点的时间,让我好好学些本事,过些时候后再来谈婚姻的事情。好吗?”母亲说:“你说的有道理,既然你有自己的打算,我们做父母的也不会勉强。”接下去,母亲没有再提,我们又谈了些家里其他的事儿。
下午,我把母亲送到车站,买了车票,让她回家了。
那年寒假回家,母亲告诉我,那个沈姓姑娘已经嫁人了,话语中略带惋惜。
又过了几年,听说那媳妇因病早逝。我听后,既感震惊——真是人生难料啊,又对那对年轻夫妇深表同情——真是人生之大不幸啊!
201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