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拷贝(集)之二十:狗

06-23 作者:昆仑

入冬的第一场雪过,哥哥便将我心爱的小狗秘密处决了。

听说它死的悲壮,绞刑在南瓜架上进行,水从嘴直呛下去,仅几秒钟,一点声音都没留下。帮凶的还有本家二姐。两个可恶的东西!

狗肉被家人大嚼了一回,我赌气没上桌。皮让哥用了:吊一个狗皮帽子,毛朝外;做了副套袖,毛朝里。反正不分里外,扒人家的皮,吃人家的肉,坏事干绝。

狗死不能复生,我好一阵没缓过劲儿,独自郁闷。小狗出生在当地,是典型的笨狗,俗称“板凳”。不爱长,养了三年,体重不过三十多斤。金毛一身,长长的,唯有四个爪子是黑色的。

做人要讲良心。小狗可算我的老师,平生所学的第一个泳姿就是“狗刨”,尽管后来多了侧泳、蛙泳和大量(自由泳),而出道毕竟与狗有关。人最要命的,是忘本。娶了妻就丢了娘,离开家便找不着故乡;房子大了总想顾保姆,当个小官觉得是皇上。有了几摞票子,敢闯拉斯维加斯;夫人老了,记不清她当初是不是姑娘。

别有嘴老说人家。长大后,我也时常病的不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说真的,小狗是我的看家护卫。放学归来,首先来迎接的,准是它。不管当时心情怎样,饥寒可否,它始终热情奔放,摇头摆尾,欢蹦乱跳,张开前爪与你搭手、拥抱。相比之下,猫就逊色多了。了不起在夜里钻进被窝儿,呼噜呼噜,面上给你暖肚子,其实它也粘了光儿。

小狗又是我的贴身保镖,进山时它总申请与你前往,从不嫌路远山高。倘有突发事件,它会挺身而出,来之能战,战不必胜,但一往无前,敢于“亮剑”。忘不了,它与“大四眼”的一场厮杀。大四眼身形高大,四肢粗壮,生性凶狠,相传它爸在德国,是村犬中有名的掐架“冠军”。一天早上,爸让我去大四眼的主人家借农具,在门口刚喊了两声,大四眼便狼一般咆哮着冲了过来。危急时刻,我的小狗勇敢地迎了上去。短兵相接,刀光剑影,它们厮打一处,缠绕着,翻滚着,尘土飞扬,惨叫声不绝于耳。

暗淡了刀光剑影,抹去小狗脸颊和耳尖的斑斑血迹,心中别是一番滋味。多好的小狗,在我稚嫩的悟性里,隐约地感到,在有的方面狗比人可爱。难怪时下养狗的人日渐增多,就连巴黎市长就职时也要说说如何处理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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