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14正确对待老人财产,真诚呵护老人身心健康

02-12 作者:草原一丁

老年人身边的财产是老年人一生积累的财富,老人有权处置,子女不应以财产为由而拒绝赡养老人。在当今时代,由于媒体的覆盖面积大加上畅通,各种新闻在社会上广泛传递,这是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经常在新闻频道、法制频道上看到一些关于子女之间为老年人的财产发生纠纷事件。这类消息曝光到社会上,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热议。关于新闻媒体上报道的事,如细心地观察,在我们身边不难发现有类似的事件发生,这是一种人类社会情感的悲剧,也是社会发展的悲剧,需要我们反思,并予以指正,引以为戒,促使这种事件不再发生,为缔造和谐社会环境创造优越条件,为构建和谐家庭而努力工作。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和谐的家庭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我们生活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自觉维护家庭的和谐氛围,为和谐社会做贡献。这是公民的义务,也是一种职责所在。

老年人一生拼搏奋斗,用自己的心血铸造了一个和谐的家庭,用一生的血汗抚养了子女,把子女推向社会的空间,成家立业,子女各自在社会的位置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社会的建设者,社会的主力军。这是老人一生的成就,也是一生奋斗的功劳,任何人无法否认的事实。在这基础上,我们应该给予老人充分的肯定与赞扬。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开创美好生活环境,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谁也无法否认。

但是,关于老人身边的财产归属权限,国家法规有明确的规定,老人健在,所有的资产归属老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决定其财产分配权益,包括子女在内也一样的道理。老人的财产如何处置,如何分配由老人自己来决定。老人去世后,应该尊重老人的遗愿来分配老人生前的财产,决定财产的归属问题。在此国家法规还有更加明确的规定,老人健在时,谁赡养了老人,一直陪伴老人,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及负担老人的各种费用,财产的归属应该归属这个子女所有。其他子女无权参与老人遗产的分配事宜。大额遗产应该依照老人的遗愿、遗书为根据来决定老人的财产分配去向。这样的财产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条款,也符合社会公德约束力内容。

但是,有一些子女,老人健在时对老人身心状态不闻不问,在生活上,精神上形同陌路人。而老人过世后,则变成另外一个人,目光盯在老人的遗产上,对老人的所有资产大加关注,言行措词尤为高亢,声称子女人均有份,稍有不如愿的地方,就诉诸于法庭之上,借助法律条款来索取自己的那个份额。这样的子女所有的言行应该受到社会公德的谴责。是的,父母缔造了同样的生命,共同分享了父母的温暖阳光,吸取父母的血乳成长起来,在父母的瞩目下走向社会,成家立业,事业有成,但是他们对待父母的孝心可谓不足,或者没有,这样的子女怎能一样的分享父母的遗产,内心难道一点愧疚也没有吗?为何父母健在时,没有尽到一个子女应有的孝心,服侍老人度过幸福时光,让父母心里得到温暖的回报,得到他们应该享受的天伦之乐,让欣慰伴随他们走过人生最后的旅程……

老人的遗产上凝聚着老人的智慧与血汗结晶,作为子女的应该共同分享。因为,都是一样的子女,一样的权益,一样流淌着父母的血液。分享老人留下的一份珍贵的遗物,可以用以缅怀前辈的丰功伟绩,让我们时刻谨记老人的遗训,把老人的教诲作为一种动力,激励我们向前继续奋进。但是,我们也要以无愧于老人的心去接受这份珍贵的礼物,让心灵得以慰藉。人都是要老的,没有长生不死的人物,平凡百姓如此,富贵伟人也是一样的归途。人生几十年的时间,在有生之年,要以人的本份,去回报父母的恩德,孝敬父母,用实际行动来兑现自己的孝心。今天自己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明天子女们也会照例来回报于自己,前有车后有辙,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永远大于口头。所以,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畴下,尽量为老人多做一些事情,让老人高兴,让老人放心,让老人开心,不仅是经济上的关照,还有精神上的呵护,缺一不可,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生活,这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必须做好,做到位,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内心世界,无愧于接受老人遗留下来的珍贵礼品,心安理得地行进在社会的大道上,行进在人生的道路上,向未来走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未完待续)

共 2 条文章评论
  • 欣赏2012-02-12 18:49
  • 回复@在乎你渴望:谢谢朋友的欣赏与支持。问好?2012-02-12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