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要警惕“变相福利”

03-14 作者:毛毛

公车改革要警惕“变相福利”

目前,深圳市公车改革进入倒计时,深圳市直机关3月20日所有涉及改革车辆将被封存,等候下一步具体处置。涉及在职在岗正局级以下公务人员,将按职级每月发放交通补贴,具体补贴数额未有定论。(2014年3月13日 京华时报)

公车改革提出后,一直是舆论所关注的热点,因为三公经费中,公车经费一直很高,“车轮腐败”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我国政府的公信力,也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深圳市公车率先公车改革,可谓是大快人心,说明已经开始执行了中央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制度,公车改革已经启动。

但是取消了公务用车稍不注意也会引发一些问题,比如发放一定的公务用车补助一定要高度重视,补助的发放很容易产生腐败问题,要警惕“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让公务公车补助成为了领导干部的变相福利,这样非但没有达到治理公车腐败的目的,更有可能造成更大的腐败。因此政府在制定“车改”时多多少少倾听民意,然后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的公车改革的补贴政策,确定公车补助标准,让每个干部得到的车补,只能用于与交通有关的事项,除了用于公务交通相关事项上支出外,不能取现,也不能在其他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监管部门还要在改革中着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这就很好地解决了“补贴”成为福利的问题,也有利于社会的监督。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权力,腐败才能失去其滋生的土壤,进而也才能杜绝腐败,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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