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无:廉政无小事,警钟需长鸣

03-30 作者:一生有我

近期,广东省整治违纪收受“红包”礼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广东省纪委昨日通报最近组织查处的5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收受“红包”礼金案件,涉及多位厅级官员。其中,梅州市副市长李某收受“红包”礼金用于个人消费,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大凡腐败,都是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刚开始都心怀侥幸心理,觉得吃顿饭、拿包烟、收点小礼金是小事。可是你今天吃点拿点,可能明天别人就对你要求点、希望点。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你可能觉得对方要求的是小事,不好意思拒绝,就帮人办了,可慢慢地大脑就会受到金钱的腐蚀,贪腐的行为便由此而发。因为“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止则滔天。”吃顿饭、拿包烟、收点小“红包”礼金看起来是小事,却能让人贪火不灭、欲水不止,长期如此,必将酿成大祸。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要求非常严格,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因此受到处分,部分纪律涣散、吃喝惯了的干部叫苦连天、颇有怨言。其实,党和国家培养一个干部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干部要求严格,其实是保护干部、爱护干部,防止干部因为作风问题,小收小惠误入歧途,酿成大错。广东省纪委对违纪收受“红包”礼金的领导干部进行及时处分,有利于让当事干部警醒,也有利于警示其他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的理念。

全国很多地方,反“四风”都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希望都能像广东省纪委这样,严格执行、严厉处罚,让反“四风”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同时,我们也希望反“四风”能长期坚持下去,让“规定”和“禁令”成为一种常态,让警钟长鸣,使干部们都牢牢记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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