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为富不仁”
07-13 作者:笑铀
切莫“为富不仁”
频繁出现于大众传媒的“仇富心理”一说,似乎告诉人们,“仇富”在我国已经成为普遍倾向。对于广大劳动群众由开始“崇富”变为现在“仇富”的表象,不要简单地认为这是“猴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因为那些先富起来的少数人的确有值得“说道”的地方。
例如,某村一暴发户拆旧房建高楼时,为把楼房建成全村最大的楼房,强行拆除邻居的旧房,邻居不从,就请人大打出手。自以为有钱就可以蛮横,可以不讲理,可以咄咄逼人,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素质高低的问题了,而是一种赤裸裸的为富不仁,是财富伦理缺位的表现。其实,在“富人”堆里,为富不仁者大有人在:斥巨资为活人占地造墓的、赌博嫖女人花钱如流水的……不一而足。之所以激起劳动群众的“仇恨”,就是因为他们忘了自己的先富是得益于改革开放,自己的财富是得之于社会,本该回报社会;他们富了就忘本、为富却不仁。
和谐社会不容为富不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在转轨时期尽量缩小贫富差距、阻隔两级分化。我们一方面要加大扶贫帮富力度,让更多的穷人变成富人;另一方面又要把“将富人改造成文明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有钱无德、为富不仁的富人补上如何做人这一课。我们衷心希望那些为富不仁者们能自省、自重,否则,不仅会遭到社会的唾弃,而且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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