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进校园”叫好

12-13 作者:老高

为“法治进校园”叫好

2014年10月23日,是一个特别值得纪念的日子。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旗帜鲜明地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之本。随之,在神州大地,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各界都掀起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到工作、生活中的热潮。2014年11月2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出《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治省》的决定;2014年12月2日,中共凉山州委也结合本州实际情况,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一致通过《中共凉山州委关于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州的意见》;西昌市教科局亦结合西昌教育战线的实际情况,专门发出“西教科『2014』273号文件,将《2014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的通知》下发到各个学校。

请原谅,笔者的开场白有点长,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用上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是想说明我的基本观点:为西昌市教科局举办的“2014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的活动叫好。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文明史的国家。客观公正地说,在封建社会,是人治社会,皇帝说了算。在近代社会,由于阶级斗争观念的束缚,法治观念在中国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是模糊和淡薄的。“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理念根深蒂固。教育战线也不例外,“天、地、君、亲、师”深入国人的骨髓。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人对教师这个群体的认识是非常复杂的。毫无疑问,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认为教师是应该尊重的。但是,在现实的教育界,极少数教育工作者诸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等所作所为,确实又让学生家长感到寒心。这就是教育界的乱象。

也正是基于此,极少数学生家长以偏概全,偏激地认为现在中国的教育界是无法可依的,教师都是吃钱害人的。在此,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这种看法是非常片面的。客观公正地说,西昌的广大教育工作者是胸怀坦荡、把工作放在首位的。

由此不难看出,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学生家长之间,是有一堵墙,那就是无法可依。教师委屈、家长寒心。在教师看来,学生到学校就是为了接受教育,教师批评学生是天经地义,即使偶尔情绪失控,训戒学生也属正常;极个别学生家长可就不干了,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到学校,不能受到丝毫委屈,自己的孩子是“小皇帝”、“小公主”。家校之间不和谐,势必造成师生之间关系紧张,影响校园的和谐稳定。(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如何化解此类矛盾,那就是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之理念落实到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中,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实行“法制进校园”。也正是基于此,笔者才由衷地为西昌市教科局专门发文举办“做好2014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之举措叫好。笔者认为:西昌市的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四川省委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共凉山州委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采用诸如国旗下讲话、标语、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法律法规知识》。 如果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采取聘请法治副校长、法治顾问、法治辅导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向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总之,笔者认为:西昌市教科系统举办“2014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的活动好得很,笔者由衷地为之叫好。因为通过举办诸如此类的活动,能够最大化地化解家校矛盾,构建和谐校园,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笔者还想赘述的是,我们不但要全力以赴地搞好“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之工作,更要把“法治进校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常抓不懈。唯有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之中国梦宏伟蓝图才能实现。

西昌市川兴镇焦家小学:高立祥

电话:1345877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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