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闲置国有资产者仅通报批评还不够

02-03 作者:笑铀

对闲置国有资产者仅通报批评还不够

瑞金市国资公司在负责协调解决林贸公司与世通驾校之间的合约推进过程中,作为责任落实单位,缺乏担当精神,工作执行力不强,履职不到位,导致原林贸公司国有资产闲置长达两年之久,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作为。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经瑞金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瑞金市国资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赣州晚报》2015年2月2日A5版)

国有资产闲置现象,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似乎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长期以来,由于国有单位产权关系不明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明确,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加之生产要素市场发育滞后,因而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一些单位的场地、厂房、设备长期闲置,无人问津,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而那些国有资产的管理者们,又常常责、权、利不明晰,便导致“闲置”“盘活”无所谓、管好管坏一个样,视国有资产为“公家的”闲置一旁不心痛,慷国有资产之大慨也不会有“什么事”。所幸,瑞金市政府旗帜鲜明地对市国资公司闲置国有资产的行为没有视而不见,采取果断措施、在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推动下,原林贸公司资产得以收回,闲置的国有资产得以纳入正轨。同时还对瑞金市国资公司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作为的典型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在为瑞金市政府及时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行为拍手叫好之余,还感觉到对闲置国有资产者仅通报批评还不够!虽然通报批评这一举措在实践中被行政机关经常使用,但关于其定义,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在个别专业法律法规中,也只是在罚则一章中出现了通报批评这一概念,至于具体执法中如何操作,并未见有更加详细的实施意见或司法解释给予说明。通报批评实际上是由“通报”与“批评”两个概念复合而成的。“通报”是指上级机关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下级机关或本机关内部职工。而“批评”是指对缺点和错误所提出的意见,目的是希望对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由此来看,广义的通报批评是指某一主体将行为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这里,通报批评的实施主体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行政机关,还可以是某一组织。充其量也只能影响到先进个人或者是团体的考评,而对因闲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财产流失的“浪费”的主要责任人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问责,这样的“通报批评”似有隔靴搔痒之嫌。

国有资产闲置也是一种流失,一种浪费。“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因此,我们是不是该贯彻“谁流失,谁负责”的原则,高举法律利剑,严明法纪,严格奖惩,制订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使国有资产管理严谨、规范、有序呢?凡是在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作为”或违法违纪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的,执法、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采取惩处措施,依法追究责任。

笑铀(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20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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