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情

02-09 作者:艾斯皮

翻开我童年的篇章,没有多少堪称美好的日子,而与狗狗在一起的岁月,是我成长过程中少有的欢乐时光。狗不似人,残忍傲慢。

我家第一次养狗,是父亲从我表哥家牵回来的,目的是帮助他看守山上的一片果园,防止被人偷。由于表哥家已经养了好几只狗,因此给父亲一只也算不了什么。父亲就在山上搭了个简陋的小棚,然后将狗拴在一旁,有人晚上偷偷摸摸进入果地的时候,狗可以提个醒。

这是一条早已成年的公狗,父亲用绳子把它的脖子套住,与它同乘一辆私人运营的公交回家,最后将它系在副屋的一根柱子上。第二天早上去叫它的时候,已是狗去楼空,地上剩下那条被“伶牙利齿”咬断的绳子,孤零零地绑着一旁的空柱子。

那时还没有电话,而从我家去表哥家,走路要两个小时左右,就没有登门去问狗儿有没有跑回他那里。待赶集的时候,经过表哥家,顺便去探究一番,才知道原来真的是回了家。

这件事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狗儿以前是被父亲带上公交车回的我家,它怎么能够准确地辨认回家的路,然后两条狗腿前后摇摆就回了家呢?

狗就是狗,它不像人,被人抛弃之后,就觉得主人不肯要它,而不肯回家。在狗身上,始终保有对于主人最为忠诚的守候,永远不离不弃。(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父亲再次把狗从表哥家牵了回来,经过这次之后,父亲长了心眼,为了防止它再次脱逃,就给它系上了沉重的铁链,古时奴隶的待遇不过如此,直到它完全融入这个新家。

逐渐的,狗儿开始对它的新主人有了好感,父亲也就试探性地解下了它脖子上沉重的枷锁,它也就可以自如地外出活动。这只狗儿,聪明、高大帅气,一表狗才,当它与别的狗走到一起的时候,格外威风。它是狗中的王者。

这时,它就有了两个家,因此它既可以今天在这个家待,明天回那个家待。事实上,它也充分享受这种狗际资源,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地失踪,这两天在我表哥家吃上几顿,之后又跑到我家住上几天,有时几个小时不见它的踪影,便知道它回了我表哥家。

它也很快地开辟了从我表哥家到我家的捷径,而不是像我们去表哥家那样,沿着宽阔的大马路上走。它已经知道了哪条林中小径距两个家的最近,虽然从没有人带它走过。那时当我们一家人在山上采摘水果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它从我表哥所住的方向回来,那是一条没有多少人走的小路,需要翻绕座座高山,因此人们都不会往那儿走,但这对于狗腿的它而言,完全小菜一碟。

当它在没有“狗权”的乡间小路行走时,难免会受到“土匪”的袭击,没几个月,它就被人干掉了,我猜它是被人吃掉的,否则它不久之后肯定会回家,要么回它的老家,要么回我家。但这两家人,都没能再见它最后一面,也从未再有它的音讯。

之后养的一条狗,是父亲从集市上买的一条小公狗。这条狗胖乎乎的,惹人喜欢。

但不久,我却发现这条狗身上有不少毛病。它的身体并非像它的外表那么健康,相比普通的狗狗而言,天气变化更容易使它生病。在它的意识中,也没有主人与外人之分,别人只要一叫它,它就跟着别人走,不管这人熟不熟,因此要时常看着它,防止它被别人拐走。因此让它看家、看果园是不可能的。它也不会叫人。而当它开始会叫人并且能够与外人保持距离的时候,已经快要成年了。这是一条不争气的狗,别人家的小狗,出生两三个月后,就已经能够为主人家看守房子了,路人一经过,便汪汪地叫个不停,我家的这条狗倒好,要出生五六个月之后才会叫人。典型的智力晚熟儿。

但这条狗也有不少好玩的地方,它活泼,对人充满热情,因此我经常带它出去玩,与它在山间小路中一块奔跑,有时也到地上找出一些田鼠洞,指给它看,叫它用前肢去扒这些鼠洞,特好玩!我也同它玩个一个游戏,我从鱼塘里捞起一些筷子般大的小鱼,然后放入锅里炒香,叫它来吃,多次之后,只要我扔出一条小鱼,即便是活的,它也会马上变得口水直流,并很快地将这条小鱼大快朵颐地吞入肚子,而以前它是从来不吃生鱼的。这个游戏被我称之为——“狗的野性培养”。

这条狗有点像小时的我,纯真无知。待它快要成年的时候,即因为这点纯真无知,而在家门口被路过的拖拉机压断了腿。最后司机赔了50元做为补偿,很快这条狗就被司机一伙人给宰掉了,烹煮它的地方就在它日夜生活的家30米外的一条小河旁。

没过多久,父亲又从集市买了一条狗,这是一只小母狗。父亲这次格外高兴,向我们吹嘘说这条小狗是一只公土狗与一只母狼狗杂交的后代,有狼狗的高贵血统。

但这条狗的命运,比那条被无情的拖拉机压断腿的小狗的命运更为悲惨。它总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两边眼角不停地在流眼屎,从来没见它干过。它也不停的生病,每次都是母亲喂药给它吃,每次它也都转危为安,从重病时期看上去的回天乏术,到逐渐地恢复起来。

这也像我,我从小也是多灾多难,生病是常有的事,我姐曾开玩笑说我拥有男人的特征,却有着女人的体质。我两岁的时候,曾经差点就一命呜乎,当时病重的时候,家人接连把我送到了两个医院,医生都不敢收留,最后送到了一个表哥的堂哥担任院长的医院,才勉强同意救治我,虽然在鬼门关前略有停留,但最终还是侥幸捡回了这条小命,并活到了今天快要奔三的年纪。

而那条小母狗,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它此生劫数太多,没几个月,便最终命丧黄泉。记忆中,我从来都没有同它玩过,因为它从未有过活泼的时候,每天都一副精神萎靡、一蹶不振的样子,走路的时候,有气而无力。我也从未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到它曾奔跑过的身影,它只与静止的、死气沉沉的事物为伍。

在我远赴异乡之前,我家又迎来了一条小狗,并与它共处了两年多,这是我童年中一段最为美好的回忆之一。

它不是我表哥给的,也不是父亲从集市上买来的。当父亲路经邻村回家的时候,它就“跟着”父亲走,就这样到了我家。父亲是这样对家人解释的。

这是一条小母狗,它毛色金黄,很是漂亮。而且它身体也足够健康,偶尔生病,但难得一见,并很快复原。它活力十足,因此我时常带它出去玩。它最优秀的本领就是多管闲事地去抓老鼠,这本该是猫做的事,但它丝毫做得不赖。每次有老鼠从我家屋檐下跑过,都被它一嘴逮住,从未失手。于是,它成为老鼠的克星,成为让它们闻风丧胆的死敌。

当我还没有出来谋生之前,它曾生过两窝狗崽,两窝都卖给了别人。母亲曾跟我说过,当卖它的孩子前,先把它哄到房里关起来,然后把它的孩子抱走,交给狗贩子,等放它出来的时候,它的宝贝们已经全部不见了。当它还被关在黑屋里的时候,从另一个房间发出的小狗被抱起的不情愿的叫声,它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开始哭泣,虽然没有眼泪,但看着它的眼睛,便知道它有多么的痛苦。我母亲不敢看着它的眼睛,因为每次看到它痛苦的样子,便觉得惭愧,觉得对不起它。

这条母狗是狗中的淑女,它温和,从不捣蛋,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有时眼睛里会流露出忧郁的复杂情感。当它还是一条小狗的时候,它活泼好动,很配合我的叫唤,到它长大之后,它就变得风平浪静起来。除非我提出要求,它是不会回应的。而这些回应中,少了以前的热情,多了一番风霜,这是日月亏盈、悲欢离合在它内心残留的痕迹。

它有一个女儿被送给了父亲的一位同村友人家,这位女儿也时常回娘家,去看看它的老母亲。每当它回到我家时,我们一家儿都会格外高兴。

多年之后的一个清明,我回了老家,本来满怀期待地再次见到那条母狗,却从母亲那里得知了它的噩耗,它已在一年之前被人所害,不知是哪位缺德的人,给它下了老鼠药,最后它死时还口吐白沫。它活了五、六年,是我家养过的狗中的最长寿的,其它的没有一只能够在我家活过一年。但如果它没有惨遭毒手的话,活过十来年寿终正寝应当不是问题。

但它命运中不可能寿终正寝,即便它没有遭到毒手,待它老了不能再为主人看家的时候,我父亲也一定会亲手把它卖掉,然后它会被迫登上狗肉爱好者的餐桌,被人千刀万剐。

以前在我们县城,曾发生过有狼狗咬死幼儿的事,派出所便以此理由挨家挨户地搜寻家狗,将它们带走并卖掉,并自称——“为民除害”。母亲将那条母狗关了起来,以暂避风头。它躲过了十几里外警员对它们同类的残害,却没有躲过同村人对它下的毒手。我想,别人把老鼠药抹到了香美的肉里,害怕它警觉,便强颜欢笑地扔给它吃,它没有不吃“嗟来之食”的骨气,便啃了起来,在它吃下去并觉得不太对劲的时候,耳边传来了恶人口蜜腹剑的冷笑。

除了这几条狗之外,我家还养过别的一两条狗,不过因为它们的寿命太过短暂,而没能在我记忆中留下什么印象。这些狗都是父亲手把手精挑细选从集市上买来的,以他纸上谈兵的选择家畜的技巧。可悲的是,他选择了什么样的狗,也就为自己选择了什么样的人生。善于选择狗的人,活得洒脱,不善于选狗的人,活得悲怆。他决定了自己人生的命运轨迹,当他离开这个人世的时候,也凄凉无比,如同堂吉诃德那番戏剧。只有那条表哥送给他的狗,以及“跟”着他从邻村来到我家的狗,算是例外,其它的那些狗儿们,特质都太过滑稽。

我一直想养狗,凭一人之力,这样这些狗的命运就能够完全为我所主宰。我会将把它们养到寿终正寝,绝不会因为它们断了腿,或者老了,就将它们卖给杀狗如麻的肉贩。

我买房子的动力之一,就是为了能够有一个可以养狗的地方。

文/河边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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