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法律,边界何在?

07-29 作者:依云追风

纪律、法律,边界何在?

近期,一则“公安分局纪委书记装GPS跟踪区委书记 举报未成反被诉”的新闻在网上惊起了不小的波浪。网友的评论中,批评者有之,重在批评纪委书记滥用职权窥窃领导个人隐私;赞美者有之,褒扬纪委书记不畏强权,敢于监督,值得肯定。然而,这样的一则新闻背后,值得深思的地方仅止于批评和赞美这两个简单的方向吗?

从理论上讲,纪律和法律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前者的范畴要远窄于后者。纪委书记监督区委书记,用的是纪律,但窥窃书记的个人隐私,却是违背了法律。纪律不能违背,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即使说党纪要严于国法。

从体制上来讲,纪委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内部监督机构,它决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干预司法。但是,如何在纪委和司法机关之间进行有效的衔接,同时明确各自的边界,是将来需要改革的地方。

从个人角度讲,党员需要严于律己,以党章的更高标准来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但如果其仅止违背纪律,就决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惩戒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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