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年底“突击花钱”,势在必行
整治年底“突击花钱”,势在必行
从明年起,政府花钱,需要向老百姓公开“明细表”。11月24日,在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上,省财政厅通报了四川拟落实国家新《预算法》的改革举措。其中,财政预算由“2本账”变为“4本账”,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花销”。( 来源:11月25日 华西都市报》
众所周知,近年来,“三公经费”的指出日渐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社会各界对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呼声日渐强烈。新《预算法》的改革举措正是对大众关注的积极回应,四川拟落实国家新《预算法》的改革举措,更是具化践行的生动实践。为我们所知,据相关媒体报道,10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至10月,全国财政支出约11.4万亿元,完成预算74.2%;按照年初2014年全国财政支出153037亿元的预算,11月和12月全国财政支出将高达39484亿元。于是,问题来了,还剩近4万亿,年底怎么花?年底“突击花钱”并非仅仅是少数领导干部奢靡之风在作怪,而是具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顽症。再过几天,就要进入2014年倒计时的节奏了。每每此时,学生们开始想着放寒假,农民工准备返乡过年,商家店铺都会有年终盘点,而一些政府部门官员也会翻开财务账单,盘算着如何将预算余额用完。这就是年底“突击花钱”。
其实,年底“突击花钱”的财政现象并非“大姑娘坐轿头一回”了,中央每年三令五申,媒体每年口诛笔伐,但年底“突击花钱”也总是年复一年的出现。年底突击花钱已是多年积弊。这与我国现行财政预算时间节点存在一定关系,“12月关闸、来年4月开闸”的两大预算时间节点,必然会造成部分年中、甚至年初的支出,拖延至年底才能正式结算。究其原因,众所周知的便是“今年没花完、来年少给钱”的基数预算制度。长期以来,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府部门每一年的预算都是视上一年度收支情况而定的,如果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0万元,只花了800万元,节约下来的200万元不仅全部上交,而且第二年的预算可能会因此削减为800万元。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面对这样的制度,恐怕鲜有政府部门是和“钱多多”过不去的。与此同时,也许有人会问,都到年关了,政府部门为何还剩4万亿元?为何不在预算编制时就堵住这一漏洞?
其实,每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会听取和审议预算报告,与此同时,也存在代表“看不懂”“看不完”预算报告的情况,特别是短短几天之内,要对一个上百亿的项目“简明扼要”的财政资金投向进行准确把握,要在一叠厚厚的预算报告中审出问题,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基于这种预算监督的失位,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或者好大喜功、上报大项目,或者见利忘义、虚报项目,努力让自家的“钱袋子”鼓起来。
话得说回来,年底“突击花钱”并不完全等同于地方财政的“丰衣足食”,实际上基层“等米下锅”问题依然突出。按照惯例,每年全国人大在3月份才批准中央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的钱拨付到地方时已经是第三、四季度。管“钱袋子”的和花钱的严重不同步,也会逼迫地方政府部门在一年中花钱时“前紧后松”,这不仅不能说明“钱多多”,反而会影响经济民生项目必要性的建设开发。(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面对新政,四川在加快步伐。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是规范政府财政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廉洁型、民生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四川以“‘一本账’到‘四本账’,新增2本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除涉密信息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都要公开;地方债“转正”,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只能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一般转移支付比例逐步提高,给企业的财政补助主要采取贷款贴息、风险分担等间接方式;规范超收收入使用,更多市县将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的五大举措,加强和规范,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是走向财政民生、财政民主的一大步。
但与之相比,更为根本的原因却在于,我国预算制度的反向激励机制——各级政府部门今年的预算支出,如果有所积余,来年预算支出指标就会减少。如此,对于各级政府部门而言,年底突击花钱不仅是基于浪费的冲动,更是拓宽来年预算支出空间的“必须”。这一方面需要对目前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并强调“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此修正现行预算制度的反向激励机制;同时还表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以此修正当前“多收多支”的潜规则。另一方面,突击征税和突击花钱并存,也反映了目前不同地方和不同部门之间,财政收支状况良莠不齐,苦乐不均。这需要改革财税制度,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财税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将来年底是否还有“突击征税”或“突击花钱”,也是观察改革成果的一个窗口。
整治年底“突击花钱”,势在必行。如今,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背景下,在党纪国法齐头并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官员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恐怕难以再现了。因此,年底“突击花钱”并非仅仅是少数领导干部奢靡之风在作怪,而是具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顽症。未来,各级人大应严格按照《预算法》,进一步扎紧“钱袋子”,仔细审查各地各部门上报的项目;进一步简化财政预算的决策程序,在确保科学性的前提下,为财政“蛋糕”的切分争取更多时间。
基于此,只有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才能形成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严格监督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并建立主动接受监督的管理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将违反财政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源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努力建立责任政府。强化“三公”支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压缩支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控制流程,明确风险点控制措施,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管得严、控得住”。 新《预算法》在预算编制造假等违法行为上,处罚措施力度空前。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曝光、追责、问责力度。长期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督促厉行节约作风养成,推进廉洁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