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戏

11-29 作者:公民话语

看戏

戏剧《陈三两》,多年来就喜欢听,特别是张新芳大师以曲剧演唱的,但却一直都是听的选段。昨晚社区里唱戏,过去一看是《陈三两爬堂》,就是常说的《陈三两》,老戏名多加两个字“爬堂”,应该是意思更为准确。这次是豫剧团演出的,一听也很不错,就一直看完才回家。

我看戏有个习惯,爱把剧情以法律的角度进行思考。以前点评过《三哭殿》和《打金枝》,也很有人应和。

总结一下《陈三两爬堂》,列出了几个问题:

一、陈奎在关键时刻到来,一听陈三两的诉说,即刻大怒,判决李凤鸣斩刑,是否依法判决?

二、李凤鸣只是初犯,是不是应该判斩刑?(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三、陈三两不但精通四书五经,还精通《麻衣相》(有的剧种说是《黄帝内经》),但在极力和李凤鸣辩白时,却还显示出她精通法律程序。就是当庭提出了这个州不应为张子春买她的卖身契上加盖公章。这就涉及到了司法管辖权问题。

三、李凤鸣对陈三两用刑,就是逼她就范,也就是属于严刑逼供。

四、明白实情后立刻改判,虽然不错,但是不是免去了中间的程序?

五、那个时代的死刑判决,是否不用经过上级审核,可以立即执行?

呵呵!提出这些问题,也许是很无聊,但却是不由自主地出现在脑子里,还一直徘徊不散。

回到家,妻子嘲讽我说:“看看几点了,你还怪能坐住,看戏的应该大都是老头儿、老太太吧!”她倒记得我去看戏时搬了个小板凳。

“也有年轻人啊!”我说。

“肯定不会多吧!”她追问。

“你不知道,我到大剧场里看戏,年轻人比老年人还多呢!”我为自己辩解道。

“也是,如果年轻人都不看,也早就不演戏了。”她倒很释然似的说出了这句话。

2015年6月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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