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刁民”
漫话“刁民”
傅伯勇
某日,到一个单位办事,碰巧遇到一个朋友,他便向另外一个朋友开玩笑介绍说,他有点“刁”。的确,我是比较刁的,如果在农村,我可能也属于“刁民”之列。但是我这“刁”,与有些人的“刁”可能约有不同。我这“刁”,一般都是立足于法律政策,着眼于现实条件下的客观实际,提出合情合理的意见和要求,绝不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无理取闹。这可能就是我与其他人“刁”的根本区别。
说起“刁”,我就想到了“刁民”一词。
中国有句熟语,叫“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是有关朱元璋皇帝的故事。据说明朝朱元璋平定天下后,听说镇江有一座山叫金山,误以为整座山都是黄金,于是就带人来到镇江金山寺,方丈出来迎接,知道皇帝的来意后,就对皇帝说:“万岁,此山只因当年祖师法海禅师开山建寺得块黄金,故把寺庙命名为金山寺,而这块黄金早就用于建造寺庙了!”朱元璋听后,很遗憾地说:“真是座穷山!”就离开了寺庙,到市集上去转悠。他来到一户家门口有三块青石条的地方,天很热,他歇脚擦汗时,却看见了楼上有个美女在窗前梳妆,心花怒发,就不禁调戏了几句,却没想到这女子竟然从楼上把一盆洗脚水泼在朱元璋的身上,朱元璋闻了闻袖上的水说:“原来是恶水!”回金陵之后,越想越气,于是派出军队到镇江府捉人,但又不好明言,就说:“到镇江府去捉拿家门前有三块青石条的女子!”可是当军队到了镇江一看,这里的每家每户门前都有三块青石条,束手无策,只好回禀皇帝,朱元璋听后叹道:“真是一群刁民啊!”从此,“穷山恶水出刁民”便流传了下来。
“刁民”一词还有一个来历,那是乾隆皇帝的风流韵事。乾隆皇帝一生曾经六下江南,留下诸多逸闻趣事。在最后一次下江南中,他突然觉得江南的山山水水都玩腻了,便心血来潮,想去江南的民间小巷里溜达溜达,看看是什么模样。于是,他便悄悄换了一身便装,瞒过随行大臣,独自一人从后门溜出去。不知不觉间,他走到一条小街上,正在东张西望,忽听得“吱嘎”一声响,街旁一户人家的屋门开了,走出一位家常打扮却又清纯如水的年轻女子。乾隆皇帝“哇噻”一声,魂魄早被勾去了一大半,但他又不敢冒昧,就装作丢了东西一样,在这家门前东寻西找,趁机时不时地偷窥那年轻女子。年轻女子本想在门口儿等个货郎来,买点针头线脑儿什么的,不承想货郎没等到,却看到了一个色迷迷的轻浮男子,不觉脸上一红,正要转身回屋。乾隆皇帝生怕错过机会,三步并作两步赶到她身边询问道:“请问小娘子姓甚名谁?看你家境也不宽,与其愁柴愁米,不如跟我上京城享受荣华富贵去吧。”女子见他说话不着调,又手舞足蹈的,又怕又恨,顿时抡圆了巴掌,给了乾隆皇帝几巴掌,并大声喊到“救命呀”。眨眼儿功夫,家里人出来了,左邻右居也赶到了,乾隆皇帝一看阵势,想到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他回到行宫,愤愤难平,本想拿民女问罪,可又转念一想,不行啊,你想啊,万一老百姓知道自己是皇帝,那自己就栽了。怎么办?他最后只好悻悻地写下了“穷山恶水,泼妇刁民”八个字用以自律。其实,仔细想来,人家女子何曾“刁”了?不过只是对一个大色鬼的小小的惩戒而已。(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现在,在官员的讲话或者官方的媒体中,往往找不到“刁民”一词,可能在他们看来,中国似乎已经和谐美满了,已经没有“刁民”了。这一观点,我是不赞成的,在当今中国,还是存在“刁民”的,而且在一些地方,还大量地存在“刁民”。不承认有“刁民”,就是一种回避矛盾的态度,就是一种回避客观现实的态度。当然,我心目中的“刁民”,可能含义与上面两个典故描述的“刁民”有点差异。在我看来,“刁民”就是遇事不讲法律政策、不讲客观实际、不讲情形道理、不讲大局意识、横蛮粗暴胡搅蛮缠不服从正确有效的统治、管理和服务的无赖、狡猾、奸诈、狠毒的老百姓。如前些年媒体曝光的重庆杨家坪拆迁中的最牛钉子户杨某、吴某夫妇,如FG县山体滑坡掩埋了村民家人却要政府买单,这些都属于刁民之列。但是,刁民与合理利益诉求的人又有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后者是以法律政策为武器,通过正当途径,争取和保护自身利益;或者充分利用自己的胆魄、学识、见地,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和主张,批评、抨击一切阴暗的东西。刁民追求的是什么呢?他们追求的就是小团体的、局部的、个人的并且是短期的非法的、潜规则的、想入非非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利害得失是刁民的优先算计。刁民是一种社会负能量。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刁民多了,工作难做,官员难当,发展困难。
刁民从何而来?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刁民本身素质低下,如愚昧落后,如不顾大局,如自私自利,如钻头不顾尾,如盲目对比,如钻空子,如瞒天过海,如混淆是非,如心存侥幸,等等;二是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水平、能力、方法出现问题,如长期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导致的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把“顺民”向“刁民”的倾向上“逼”,如长期遇事就绕息事宁人总是和稀泥一点一滴的“惯”,如“不哭的孩子常常挨饿”而“会哭的孩子反而有奶吃”的一味的“养”。因此,要解决刁民问题,首先要对刁民加强教育,提高思想意识和文化素养,使之成为顺民,成为建设者,成为正能量;其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引导、管理和监督,转变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注重工作方法;三是变“天受人权”为“法授人权”,令行禁止,法律是所有公民必须遵守的东西,“以人为本”的前提就是“依法治国”,抛开法律谈什么“以人为本”必然是荒唐;四是以发展的手段解决问题,刁民看重的是“利”,有些“利”是合法但一时半会儿又很难解决,这就需要通过发展来解决,“以利动其心”。
《礼记•礼运》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在大同社会里,可能没有刁民了,因为物质与精神都已经达到了极致。但今天,我们还得为消灭刁民而奋斗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