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及作品欣赏

12-14 作者:听雨

张爱玲,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

1920年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一幢没落贵族府邸。

作品主要有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

1943年张爱玲结识胡兰成与之交往并结婚。

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

1995年,适逢中秋节,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的公寓,因动脉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终年75岁,被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过世一个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为她举行了追悼会,追悼会后,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她的代表作有合集《张看》,中篇小说《传奇》,长篇小说《倾城之恋》、《秧歌》等。

张爱玲的作品,比如从《沉香屑第一炉香》到《五四遗书》无论从空间转移,角度变换,场景设置都有所相似,而且反反复复吟唱的是一个底调:苍凉。

“虚空的空虚,一切都是虚空。”,是张爱玲曾经谈到的中国与众不同的地方,这是风华绝代的才女一个重大的发现,并自始至终地操作为她所有作品的主旋律。

她笔下的人本质始终都是自私的;她笔下的人心总是那么寒冷,迷失,怅惘。如《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与范柳原,彼此相爱得心照不宣,虚荣的白流苏却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嫁掉,目的仅仅是为了嫁个体面!《殷宝滟送花楼会》中,殷宝滟拜师于罗潜之的门下,“——有了空,就念法文,意大利文,帮罗先生翻译音乐史……罗先生真是鼓励我了的——你不知道我们的事吗?”这位乖巧,玲珑剔透的美女子,一面哄瞒着疑心重重的罗太太,让她(罗太太)“渐渐知道宝滟并没有勾引她丈夫的意思,宝滟的清白危胁着她。”另一面,她却“常常一同出动去,他吻够了她,有别的指望”甚至明里直呼罗先生。一种人性化的扭曲,一种情、义、理冠冕堂皇掩饰下的阴暗面暴露无遗。

任何一个作家与作品的关系,无外乎有两种:跨越或是同构。张爱玲应该属于后一种,她本人与作品中的人物有极大的同构性。她笔下的人物往往局限于狭小的空间,(如《封锁》中,只捕捉电车上狭隘短暂的一暮),吵闹,拥挤,人与人之间的隔亥且难以沟通……抑或是表面上的亲热,敷衍,内心深处的情与物,灵与肉的挣扎,何尝不是张爱玲内心深处赤裸裸地灵性与虚伪抗争的映射与写照?

何况,张爱玲是奇女子。从小就要“做个特别的人”,曾有句一度有争议的名言“出名要趁早”。她出身名门,祖父是清末“清流派”代表张佩纶;外祖父是清朝名臣李鸿章,其父却只是个封建贵族的遗少,恶习累累,性情暴戾,抽鸦片,娶姨太太,动辄讴打儿女。张爱玲曾在一部作品中这样记录其父的毒打“我觉得我的头偏向这一边,又偏到那一边,无数次,耳朵震聋了,我坐在地下,躺在地下了,他还揪住我的头发一阵踢。”就是被关禁闭,一关好几个月。又幸染上痢疾,幸而姑妈舍命相救,否则就照她想“死了就在院子里埋了”……童年的不幸,令幼年时期的张爱玲心灵上遭受过过度过早的伤害,刻下难以抹灭的阴影,以致在她以后漫长的生涯中对整个世界充满了恐惧和疑惑,也造成了她性格与作品中时时渗出沁人的冷意。

她的笔下没有真正的亲人,没有真正的朋友,也没有真爱。她对她唯一的弟弟也乜着眼看;对她的朋友炎樱,姑姑也做到了锱铢必较,小帐小事小非都要分得一清二楚。至于“爱”,张爱玲是所有的现代女作家中,最能把“爱”还原到透明的人。《留情》中米尧晶与敦风表面上卿卿我我,羡煞多少不明就里的人,其实敦风这样说:“我还不都是为了钱?我照应他,也是为了我的打算——反正大家心里都明白。”无论是作品中还是现实中,在第爱玲的眼中一概抛却形面向上的情,赤裸裸地直捣物质上的贪欲和本质上的虚伪。

因此,“苍凉”在张爱玲细腻敏锐的笔触下一如既往地长歌当哭,触目惊心地鲜活在灵与肉,情与物的挣扎里。活泼与绚烂也一日日僵死在刻板的生活模式里。

值得一提的是张爱玲的两次婚恋。令她一见倾心的敌伪报纸作家胡兰成,这无疑是一段孽缘。新婚燕迩不到半年,胡先是与周姓护士有染,当张爱玲追到温州,胡正与叫范秀美的女子明目张胆的同居。多少羞恨多少孤寂多少悲哀?在张与胡短暂的啼笑姻缘里,却仿佛唱尽张爱玲漫长生涯中的生命真相——苍白与凄凉!

张爱玲于1955年抵达美国,很快与长她27岁的美国人赖雅订婚。赖雅是个百分这百的共产主义,而前夫胡兰成是个汉奸。这一强烈的反差,一度引起许多人的猜测与绯议。又有人提及张爱玲于1952年于香港的两部小说《秧歌》与《赤地之恋》,具鲜明的政治倾向。但婚恋似乎与政治倾向不能相提并论,也只能道出一个事实:张爱玲的人格与写作存在小小的分岐而已吧。时代,国家,浓缩于她现实生活中的一角,或是诉诸于她悲观感叹的笔下,无非显示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平凡男女的平凡悲欢,或者是呈现的是遥远的社会波澜与跌宕中一个与之相和谐的音符吧。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衣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这是张爱玲17岁时的惊世之言。

一度华美的衣袍,在喜怒哀乐中经历了辉煌衰败,沧桑变幻,慢慢趋于黯淡,直到虚无。

一代旷世之花,凋谢于1995年8月8日美国的洛杉矶公寓,一个无家具,无床的冰冷的地板上,身上覆盖一张薄毯子。天才的慧眼过早地洞悉人性的弱点和世事的沧桑,至死仅裹走一张薄毯,至于上面有没在虱子,不得而知。如果有,应该是一只只叫做“苍凉”的虱子吧。

1922年张爱玲随父亲迁居浙江温州。父任职金浦路铁路局英文秘书。

1924年,张爱玲开始私塾教育,母亲与姑姑奔赴欧洲游学,张爱玲由姨奶奶看管。

1928年,父亲辞去职务,由天津搬回上海,母亲和姑姑也由英国返回上海。张爱玲开始学习绘画,英文和钢琴,并开始读《三国演义》、《西游记》、《七侠五义》等古典名著。

1930年入小学插班读六年级。张瑛改名为张爱玲,同年父母协议离婚,张爱玲仍然随父亲生活。

1931年,张爱玲入读上海女校。

1932年张爱玲首次发表短篇小说《不幸的她》于校刊。

1933年,张爱玲发表第一篇散文《迟暮》,张爱玲写《理想中的理想村》、《摩登红楼梦》、《后母的心》等文章,但是皆未发表。

1936年,张爱玲发表散文《秋雨》。

1937年,张爱玲发表小说《牛》、《霸王别姬》及《若馨评》。《论卡通画之前途》。 1938年年初,张爱玲参加伦敦大学入学考试,得第一名。

1939年,因战乱持伦敦大学成绩单入读香港大学文科,认识终生挚友炎樱。

1940年,张爱玲的散文《我的天才梦》参加《西风》三周年纪念征文,获第十三名荣誉奖,并获学校两项奖学金。

1941年底,珍珠港事件爆发,香港沦陷,港大也因此停课。

张爱玲1942年夏返回上海,开始了写作生涯,在《泰晤士报》上写影评和剧评。发表《中国人的生活与服装》、《中国人的宗教》、《洋人看戏及其他》等散文和其他五六篇影评。

1943年五月,张爱玲发表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该篇文章使张爱玲在上海文坛一炮打响,崭露头角。六月,张爱玲发表续作《沉香屑·第二炉香》。此后张爱玲发表《茉莉香片》、《到底是上海人》、《心经》、《倾城之恋》等一系列小说,散文。

同年,汪精卫政府宣传部部政务次长胡兰成,因得罪了汪精卫而入狱,张爱玲到周佛海处为胡兰成求情。年底在日本人干预下胡兰成出狱。除夕那天胡兰成看到苏青寄来的杂志《天地》中张爱玲的小说《封锁》后大为赞赏,胡兰成写信询问张爱玲情况,张爱玲也知道胡兰成的情况。后胡兰成亲自拜访张爱玲,两人长谈5个小时,一见倾心。此时胡兰成38岁,张爱玲24岁,并且胡兰成已经结婚。

1944年1月,张爱玲在《万象》刊登长篇小说《连环套》,共登六期。2月刊出散文《烬余录》。后发表《花凋》、《谈女人》、《红玫瑰与白玫瑰》等一系列小说,散文。5月,傅雷以讯雨为笔名发表评论性文章《论张爱玲的小说》,对张爱玲的《金锁记》大加赞扬,而对其他小说采取批评态度特别是《连环套》。8月,胡兰成在炎樱的媒证下与张爱玲结婚。9月,张爱玲的小说集《传奇》由《杂志》出版,四天后即再版。张爱玲也因此在上海文坛大放异彩,《杂志》编辑部多次举行《传奇》的座谈会,张爱玲也出席了一些作家间的社交活动。11月,张爱玲在胡兰成创办的朋刊《苦竹》第一期发表散文《谈音乐》,后继续发表小说散文。同时胡兰成到了武汉,住在江汉医院,认识了一名姓周的护士,很快与周护士开始了同居生活。12月,大中剧团在长江戏院上演舞台剧《倾城之恋》,张爱玲发表《自己的文章》以回应傅雷的批评。

1945年1月,话剧《倾城之恋》继续上演,张爱玲的散文集《流言》由中国科学公司出版,畅销一时。后张爱玲继续发表《留情》、《我看苏青》等小说散文。5月,胡兰成回到了汉阳,在《天地》上发表《张爱玲与左派》一文,对张爱玲大加赞美。8月15日,日本正式投降,胡兰成也开始了逃亡生活。

1946年2月,张爱玲从上海到温州寻找胡兰成,但此时胡兰成的身边又有了另外一个女人范秀梅。张爱玲到来也使得胡兰成大吃一惊,张爱玲也只在温州短暂停留便回去了,此后八九个月,二人偶或还通音信。当年张爱玲也被上海的一家小报攻讦为文化汉奸。张爱玲应桑弧邀请编写电影剧本《不了情》,《太太万岁》。11月,《传奇》增订本由山河图书公司出版。

1947年4月,张爱玲发表小说《华丽缘》。5月、6月,发表小说《多少恨》.1947年6月,张爱玲终于给胡兰成写了一封绝交信,信中写道:“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后张爱玲改变了居住地址以躲避胡兰成的寻找。

1949年,胡兰成从香港出逃后转赴日本定居。1950年,张爱玲以梁京为笔名连载长篇小说《十八春》。7月,张爱玲应夏衍的邀请参加上海市的第一届文代会。11月,《十八春》由《亦报》出版社出版。1951年5月,张爱玲任以梁京为笔名在《亦报》上连载中篇小说《小艾》。

1952年,张爱玲向香港大学申请复学获得批准。7月张爱玲持港大证明出国,经广州抵达香港,住于女青年会,并未再入港大复学。张爱玲开始为香港“美国新闻处”翻译《老人与海》、《爱默生选集》、《美国七大小说家》等书。在此期间,张爱玲一直在香港深入简出,很少与人交往。

1953年,张爱玲奉命为《今日世界》杂志用英文撰写两部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同年,父亲在上海病逝。

1954年,《秧歌》、《赤地之恋》英文版出版,后中文版也问世。张爱玲寄《秧歌》中文版给胡适,后两人开始通信并结下了友谊。

1955年11月,张爱玲搭乘游轮赴美国。租住在纽约军办女子宿舍,张爱玲与炎樱重逢并同去拜访胡适。

1956年,张爱玲得到写作奖金。这个写作基金会主要是为作家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在这里,张爱玲遇见了她的第二个丈夫赖雅先生。赖雅比张爱玲大三十岁,是一个很有才气的美国剧作家。1956年8月,张爱玲与赖雅相识半年后结婚。

1957年,夏志清发表《张爱玲论》首次肯定张爱玲在中国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同年,母亲在英国病逝。

1958年,张爱玲在加州专门从事写作,发表小说《五四遗事》,为香港电影公司编写《情场如战场》、《桃花运》、《人财两得》等剧本。1960年,张爱玲成为美国公民。

1961年,出访台湾,欲访张学良但未能如愿。后结识了台湾小说家白先勇、王文兴、陈若曦、王帧和等人,并与王帧和赴莲花旅游,但途中接到美国打来的长途电话,赖雅不幸中风晕倒。张爱玲只得取消访问计划,回到美国。冬天,在港为电影公司编写《红楼梦》、《南北一家亲》等剧本。

1962年,张爱玲在英文《记者》杂志发表访台记事《重回前方》。1966年,长篇小说《怨女》、同时改写《十八春》为《半生缘》。

1967年,张爱玲任纽约雷德克里芙女子学院驻校作家,并开始英译《海上花列传》。《半生缘》在香港《星岛晚报》和台北《皇冠》杂志连载。同年,赖雅去世,享年76岁。

1968年,张爱玲在台北《皇冠》发表《红楼梦未完》。1969年,得陈世骧教授之识,任职加州柏克莱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继续《红楼梦未完》之研究。

1971年,一向很少见客的张爱玲接受了水晶的专访,水晶原名杨沂,是台北大学外文系毕业的学生,既是一位”张迷“,也是张爱玲的一位研究者,这次会面两人一共谈了7个小时。同年,陈世骧去世,张爱玲也从“中国研究中心”离职。

1972年,张爱玲移居洛杉矶,开始了幽居生活。

1973年,张爱玲在《皇冠》发表《初评红楼梦》,张爱玲的一些散文,小说也由台湾重刊。水晶的记录张爱玲晚年生活和谈话内容的评论集《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出版。

1974年,张爱玲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发表《谈看书》与《谈看书后记》,在皇冠发表《二详红楼梦》,完成英译《海上花列传》

1976年,张爱玲出版自己的第二部散文集,同时发表《三详红楼梦》。

1977年,张爱玲《红楼梦》评论文集出版。

1979年,张爱玲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发表小说《色,戒》。

1981年,《海上花注译》出版。同年7月29日,胡兰成于日本东京去世,享年75岁。

1983年,唐文标出版《张爱玲卷》,张爱玲出版《惘然记》。

1987年《余韵》出版,1988年《续集》出版。

1993年张爱玲完成《对照记》。

1995年9月8日夜(中秋节)瞩目中国文学界的才女张爱玲在洛杉矶西木区公寓内去世,享年七十四岁。生前指定林式同为遗嘱执行人。9月19日,遗体在洛杉矶墓园火化。9月30日,骨灰由林式同、张错、高全之、张绍迁、许媛翔等人携带出海,撒于太平洋。

一,张爱玲散文《迟暮》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红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的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春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了游人的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奋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目不暇接的春天!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被摈弃了。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这样看起来,反而是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可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地殉着春光化去,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与享乐而来的,倒要痛快些。像人类呢,青春如流水一般的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的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差一段)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一九三三年)

二,张爱玲散文《我的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

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征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着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 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也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三,张爱玲散文《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

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追问就这些?

内容虽然很简单,但也值得一看。

四,电视剧《半生缘》根据张爱玲小说《十八春》改编

电视剧半生缘

已完结35集全

年代:2002 地区:内地

类已完结35集全

年代:2002 地区:内地

类型:爱情 / 剧情

五,电影《色戒》,根据张爱玲作品改编

六,张爱玲散文《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胎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嗯,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熏风’的‘熏’。”《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开骄散并行的阳湖派①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己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罢!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罢!——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比道:“回到童话里去!”在《自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

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荣莉香片》、《心经》、《玻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原刊1943年8月《杂志》月刊第11卷第5期)

七,张爱玲散文《论写作》

作者:张爱玲 |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昧。”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巳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是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没没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浑,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大,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大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因为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

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捡垃圾一般的捡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至于无病呻吟,普遍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谎。年纪轻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有相当分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学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玲,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人情人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

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阿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屈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

《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白折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选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得这种福了。

李签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人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送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妻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

要迎合读书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

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人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伯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

“那不过是推诱。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吧。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场,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①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舰闵既多,受侮不少。……日居月诸,胡选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堆在盆边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吧?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轻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面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吧?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的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只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宇,印成方块形: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农包帽盒发客贵客光顾馈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 光绪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中曲里的几句套语:

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上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宫执笔安天下,武装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原刊1944年4月《杂志》月刊第13卷)

八,张爱玲散文《更衣记》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

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续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

底下的古代富室里发掘出来的甭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

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

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绘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

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帐悯,像忘却了

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宁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

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

因为“男降亥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

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杉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

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

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

“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

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

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

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

是铁挣锋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更想出众一

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大

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

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榴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栅栅,百

稻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

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

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0年左右,

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

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

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

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

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

银嵌或羊皮袍子。

妨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

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

却是癫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据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

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

缀晶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初助不发达的

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胶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

衣杉上的点缀晶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吧,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

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

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

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晚“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

空楼出福寿籽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

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推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

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

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

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

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

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

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果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

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

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笋

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

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

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

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

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汀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

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

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

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

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

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

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

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

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

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无均

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

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

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曾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

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

也只到腰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

垂下挑拔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

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

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

以为美的。舶来晶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抄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

上去的时候,也同样地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

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

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

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人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

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

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人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

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抚媚的袄

裤,然而皇帝下沼,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

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

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

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0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

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

斥女性化的一切,很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

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

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0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

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

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颇,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

衣领根本不可怒。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

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入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

格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

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

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

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那似乎是极其艰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

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兔了,改

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攒钮。总之,这笔帐完全是减法——

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

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

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意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

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

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我们的裁缝却是没

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

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人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

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一双袖于

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

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

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人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

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

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

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

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

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

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

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

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

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

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借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

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

但是预言家威尔斯①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

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顾眼,中装上加大衣,

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

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

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

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

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

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①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

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情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

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原刊1943年12月《古今》半月刊第34期

九,张爱玲散文《论女人》

西方人称阴险刻薄的女人为“猫”。新近看到一本专门骂女人的英文小册子叫《猫》,内容并非是完全未经人道的,但是与女人有关的隽语散见各处,搜集起来颇不容易,不像这里集其大成。摘译一部分,读者看过之后总有几句话说,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觉得痛快,也有自命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论”,或是说“过激了一点”,或是说:“对是对的,只适用于少数的女人,不过无论如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总之,我从来没见过在这题目上无话可说的人。我自己当然也不外此例。我们先看了原文再讨论吧。

《猫》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声明:“这里的话,并非说的是你,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个男子,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姊妹、女儿、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因为:“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读这本书,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爱伟大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观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妇人与狗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

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子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你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由男子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

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前面,就得多花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惟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斫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

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尽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

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尽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智识分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熟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 (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 (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嘘!(叫他不要做声)睡觉吧。

勃朗 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 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 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 只有爱。

勃朗 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入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漩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恕。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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