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立法,任重道远。

03-31 作者:闷萝卜

广东开门立法,你想立什么法?今年立什么法,省人大请你来话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立法需求社情民意调研新闻发布会,首次就一年的立法进行专门的民意调研。(《南方都市报》2月23日)

广东省开门立法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它充分体现立法为民的宗旨和思想。此举能够广集民意,做到立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又尊重人民的主体性。目前,我国进入改革的深水区,需要将创新融入社会各方面。开门立法是一大创新,对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性政府,意义十分重大。但是,在开门立法,广听民意,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途径和程序尚待具体规范。其次,要建立立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法计划、立法草案、立法目的的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介、网络平台向政府部门、民主党派、团体组织、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项目意见和建议。再次,要广泛宣传发动,以市民视角审视公众参与立法的可能性与可行性,提供政府信息、立法资料检索等方面的支持,避免社会公众对开门立法无从说起。最后要建立建立对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反馈的限期回应制度,并完善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升立法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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