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拆迁腐败

04-17 作者:水元素

人民网4月14日刊文《贵州:严查征地拆迁背后"利益链" 党政纪处分283人》,叙述了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针对征地拆迁中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充当违纪违法行为“保护伞”,导致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等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点、对症下药,严查党员干部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斩断土地拆迁工作背后的“利益链”。

拆迁补偿本来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人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行为,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拆迁补偿已经没有那么纯粹了。拆迁户想要多分点拆迁补偿款,地方政府想要多贪点拆迁补偿款,在这些落马的官员身上我们看到,征地拆迁引起的贪污腐败越来越多。

为何拆迁征地容易沦为“腐败工程”?据分析,主要原因有:一是只要涉及拆迁征地的,都是时间紧、任务很重的,县乡领导往往是要结果不求过程,从而忽视对拆迁征地工作人员的监管;二是不公开、不公示,拆迁征地常常采取各个击破,工作人员对待不同的对象暗箱操作,安置补偿标准不一,既给拆迁征地设置了障碍,更为安置补偿腐败留了后门,给拆迁征地沦为“腐败工程”埋下了伏笔。

笔者认为,针对拆迁征地容易沦为“腐败工程”的主要原因,各级党委都应该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绝不能只求结果不求过程,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完善和落实好拆迁征地安置补偿工作制度和程序,杜绝不同对象给不同的安置补偿标准,要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拆迁征地及安置补偿标准,公开每一户安置面积或补偿金额,自觉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做到阳光拆迁征地和阳光安置补偿,杜绝暗箱操作,杜绝腐败。

共 0 条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