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绩收“过头税”是寅吃卯粮

04-25 作者:疏桐上蝉

为政绩收“过头税”是寅吃卯粮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严禁提前征收,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严禁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等。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这其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4月22日《经济参考报》)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指出,一些地方出现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的现象,造成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何谓“过头税”?顾名思义,就是在寅吃卯粮,就的严重点就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虽然能暂时增加了税收,但却极大的伤害了企业生产积极性,甚至因为税负过重导致一些原本经营艰难的企业破产倒闭,最终的结果就是可以纳税的企业数量大幅减少,企业的生产利润下滑、经营艰难、无法做强继而缩减生产规模,最后真正可以征缴的税源减少,未来可以预期的税收收入呈直线下降。

既然收“过头税”的是百害而无一利,缘何一些地方还热衷于此?调查分析发现,不少地方收“过头税”并非如今才有的现象。一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支出需要,也为了和实力相近的地区攀比,在急功近的思想左右下,不惜杀鸡取卵;二是营改增政策全面推开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也作出相应调整,为了能够在新政策全面实施时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也为了保证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便起了收“过头税”的念头,旨在做大营业税基数,便于营改增后能够在分配基数方面占据有利位置,获得更多分成收入,同时不给可供营改增后可使用的空间。

地方这种做法,或是历史惯性动作,早在分税制时已被广泛使用。分税制时,经济处于卖方市场,融资成本低,地方藏富于民,即使收“过头税”也不会出现竭泽而渔的现象。但彼一时,此一时,如今营改增,经济环境不可同日而语。一方面市场供求逐步平衡,人力成本和融资成本不断上升也导致企业成本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不少企业已经不堪重负,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国家经济进入全面转型的背景下,企业的承受能力更加脆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的是减税,获得喘息之机,这时收“过头税”,无疑将使政策作用和效力受到影响,使企业对营改增的信任度降低,加重企业负担,收一时之利,失永久之利,可谓得不尝失。(文/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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