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有钉钉子的精神

11-02 作者:疏桐上蝉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有钉钉子的精神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7日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9月份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89起,4960人受到处理,369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月28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各级纪委的“按期通报”已是人人皆知的常规动作,初则惊讶于曝光方式的之直接、全面、细致、不留情面和强大的震慑效果。然而,时日一久,则不免让人有视觉上的疲倦,而对于那些党内的同志们来说,如果长期受到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会否产生“耐药性”或抵触情绪?但在笔者看来,尽管反腐的方式的确需要不断与时俱进,但更关键更重要的是扭住逗硬问责不放,把落实责任与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等领导干部最在乎最直接的利益“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制”,则必然让领导干部们对纪律规定心生敬畏,再不敢逾雷池一步。

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实施数年之久,从中央一级层层贯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级党组织,本身就需一定时间。自然,从目前的成效来看,这种自上而下的正风肃纪的效果也是相应的呈现,越到基层,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情况就越差。除了个别地方党委因为主体责任抓得较扎实,政治敏锐度、自觉性较高,能自发的根据基层实际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甚至总结出先进经验,成为标杆示范。大部分地方和单位在落实八项规定的过程中是被动的、不自主的, 甚至是不作为、敷衍、搞形式的。比如,个别单位听说上面要派督查组来检查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不是想着立即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安排工作、做好迎检事项,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安排好公款接待、尽快获取督查组人员信息,都是什么人、谁是领导、检查的具体时间及问责内容等。这也绝非一两个地方或单位的现象,而是一种“通病”,把检查工作和迎检当作上级部门与基层“套关系”、“讲情面”的机会,不免要滋生歪风邪气,形成腐败的可操作空间。

落实中央八规定要有钉钉子的精神。凡钉过钉子的人都知道,首先要找准钉的位置,才能钉到该钉的地方;其二要把好钉子的方向,歪了不行,既浪费钉子,又浪费时间,还要能伤了自己;其三要掌握好锤子的力度,力大了不行,力小了更不行,要细敲碎击,既保持锤打的连续性、动作的协调性、节奏的一致性,又要保持眼精好、定力好,避免走神,砸到自己。落实八项规定,就须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有钉钉子的精神,一点一滴去落实,一尺一寸去贯彻。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剑指党风正在的不正之风,旨在正党风、纯政风、转变干部作风,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文/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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