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的一个“公案”读报笔记之一

11-19 作者:行动者

《昭乌达报》1956年创刊,到今年正好六十年。我忽然产生一个念头,六十年前的报纸是什么样子?我来到了赤峰日报社,在办公室杨永武主任帮助下看到了当年的《昭乌达报》。刚刚创刊的报纸难免生涩了些,以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又显得很粗糙,但这些都掩饰不住它那旺盛的成长力。8月23日出版第一期,我认真地阅读了几期报纸,发现几件事有意思的事情,现记录如下:

六十年前的一桩“公案”

——读报笔记之一

1957年6月8 日第59期《昭乌达报》刊登了一篇署名“景煜”的读者来信,信中点名批评了敖汉旗妇联福利部长朱秀云占小便宜:在当年3月份,朱秀云在三官营子下乡,遇见正在打离婚官司的谷女士,就把她领回家。哄孩子、做饭、搞卫生……什么活都干,两个月后朱秀云只给她两元钱就把她辞退了,谷姓妇女很不满意。文章的最后还说,这件事若放在别人身上,朱秀云不知道要怎样批评,言外之意朱秀云是一个宽以律己、严以待人的人。

过了十多天之后,6月26日在报纸同一版面刊登了朱秀云的来信,信中对“景煜”的批评进行了反驳——“这个女士姓国不姓谷,她因为要到旗法院打官司,为了节省费用,主动要求住在我们家。到我们家后我们也没有把她当保姆,家务活我们一起干,看电影、看戏、洗澡我们都一起去,她在我们家一共住了一个月零十八天,走的时候我们给了她8元4角钱,还给了她很多衣物。”按当时的购买力,8元钱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更有意思的是,报纸同时刊登了“景煜”的来信,信中说:朱秀云听说《昭乌达报》刊登了批评她的文章,在家属院破口大骂,《昭乌达报》把我批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谁这么缺德,我打听实了跟他整整……文章在最后还“义正言辞”地指责,“我想质问一下朱秀云,你身为共产党员这样大叫大骂对吗?难道你没有看到中央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吗?”(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昭乌达报》的观点是不言而喻的,“景煜”是“正确”的一方。在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这杆大旗下,揭发朱秀云自私自利,批评朱秀云宽以律己,教育朱秀云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我看来,“景煜”也有显得不那么光明正大的地方,显得有点心虚的地方,就是他自始至终都是匿名的,躲在背后放冷枪。搞得朱秀云云里雾里,到最后也搞不清楚是谁向她发起了攻击。“景煜”的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连当事人姓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朱秀云给了多少钱这个基本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就在全盟最大的媒体上指名道姓地批评人家,给朱秀云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在一个鼓励告密、揭发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大家都不能有隐私,都生活在莫名的恐惧之中,都相互提防小心翼翼。风起于青苹之末,随后“反右派”、“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政治运动一波猛过一波,最后发展成为儿子揭发老子、妻子揭发丈夫、同事之间相互揭发,无中生有、栽赃陷害,你斗我,我斗你,批斗会、戴高帽、游街、示众、关牛棚、体罚、酷刑、逮捕、判刑……,成为一场浩劫。一直有人说五十年代是社会风气最好的时期,现在看来五十年代的人是生活在“浩劫“的前夜,人们的日子过得也不轻松呀!

至于这件事情的结局,现在没有办法搞清楚了。按照当时的情况,朱秀云在机关大会上作检讨应该是最轻的处罚了,搞不好还要接受批判斗争,因为她的行为很容易与“剥削”联系在一起了。我真心地希望她能够运气好一些,别再有人对她落井下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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