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好“三个常”

12-26 作者:疏桐上蝉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好“三个常”

近日,政和县纪委通报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两名干部因管理不到位受到追责。(12月14日《福建日报》)

显然,在反腐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政和县纪委通报的这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太过于平常,已不足以惊起舆论场一丝波澜,毕竟类似的通报已然是铺天盖地,让公众目不暇接。不过,这2起案例还是有其特殊性,不同于一般违纪案例,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落实,在干部管理方面失责失职。事实上,许多党员干部违纪甚至犯罪,莫不与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监管失职、审核把关不严有直接关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在朝夕之间,关键要抓好“三个常”,日常、经常、非常。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在日常。所谓日常化的监管教育,意即要求监督执纪部门和负有管教之责的“一把手”、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把紧盯党员干部日常言行,从小事着眼,从小范围开始,从有问题倾向的干部管起。世间事,成败往往取决于细节。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可能充分反映出一位党员干部身上的德性和品质,甚或是严重的思想和作风问题;如果是一个班子、一个单位的党员干部都存在某个小问题,反映的就是主要干部领导责任没落实、没把班子带好、没把队伍管好。这样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势必难以以身作则,以优良作风团结干部群众、凝聚人心、干好事、创好业。日常化的监管,必务要坚持精和细,对于细节性的问题,要精准发现、精准解决,把对干部严管厚爱抓在日常、做在细处。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在经常。一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实质无异于对下属顶风违纪行为的纵容,这不是“放他一马”,是“害人害己”的渎职失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领导干部不带好头,班子队伍容易散成一盘沙,党风不正、政风不纯、干部作风不良,人心不齐,战斗力低下,何谈凝聚人心、干事创业、为群众增加福祉?制度化的教育监管,不只在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制度,还在于推动党员教育监管经常化、长期化开展,形成常态化,扎紧制度红线,把责任抓实压实。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在非常。所谓非常,意即非常之时、非常之人、非常之事。这要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的放矢,对准重点对象、敏感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针对性,突出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的目的性。重点对象,就是存在问题比较突出或严重的党员干部;重点领域或行业,就是经巡视、暗访、群众举报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敏感时间,就是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节假日,或领导干部操办“红白事”的时间。强化了教育监管的针对性,就极大的提升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记在心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落实、级级传导,形成优良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作者: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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