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霞:“扶贫资金”岂是官员轻易动手的“糕点”?

07-26 作者:静之道

7月18日,河北省纪委通报9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月19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得不说,扶贫领域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已是早有耳闻;“小官大腐”这样的村官腐败现象也并非鲜闻。然而,将“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与“村官是主要违纪群体”捆绑到一起,却还是有些让人震惊不已。然而,“一些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办理低保优亲厚友……”这样的现实,却是这么残酷地呈现在公众面前。而对于那些挣扎在贫困线以下的人民群众,更是如针一般刺痛着他们敏感的神经末梢。

中央的惠农扶贫资金,从国库拨出最后一分不少地“平安抵达”贫困人员手中,才是真的惠农扶贫。然而,要真正将扶贫政策、资金一分不少地落实到贫困人员手中,却并非易事,尤其是落实到“最后一公里”问题上。正如此次中纪委披露的325起扶贫领域案例,村官是主要违纪群体。这不仅损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更是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有人认为,“村社干部腐败,主要原因是缺少监督和制度约束。”也有人表示,“这类事件的发生,一定与民主自治制度不健全有关。”更有人认为,这是因为传统集体经济制度存在弊端,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太大。诚然,这些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确实是助推村官成为扶贫领域腐败案例“主角”的幕后推手。但是,要有效防止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则需要监督与制度同行,查处与严惩发力。

要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对于事涉扶贫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是谁,官位、权力大小,都必须严肃处理,坚持做到“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扛起责任,比照中央纪委的做法,自主筛选督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形成中央、地方联动的良好局面,确保“谁也不能动贫困人口的‘奶酪’”。

清除脱贫攻坚战中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拦路虎”,就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执纪必严、除恶务尽,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浓厚“伸手必被捉”的氛围,充分发挥扶贫领域“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文/刘春霞)(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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