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寻常的要求

09-03 作者:公民话语

一经济案件,被告在一审、二审中均败诉,又申请再审。按照法律规定,二审判决之后,即使被告申请再审,也并不影响案件的执行。原告呢,在二审判决生效后也及时申请了强制执行。

于是,法院冻结了被告公司的账户。被告呢,明确告知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自己公司的账户上没钱,但家里有房产、车辆等可以执行。然而,法院却迟迟不肯动手,不管原告怎么催促。

这个情况,被告也很不满意,就向法院执行局提出强烈要求,尽快执行其家产。

然而,法院执行人员则非常固执,就是坚决不肯执行。

真是奇哉!怪哉!第一次听到,竟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一般来说,被告终审判决败诉,被执行其财产,都是极其不情愿的事。被执行时,有想方设法隐瞒、转移财产的;有故意找借口拖延时间的;有向执行人员说尽好话请求宽限的等等,哪有主动要求执行的?所以这个情况听起来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那么,被告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根据被告的解释,原来存在着更为严重的问题:原告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被告多次举报,却被公检法三家互相包庇,同时也说明他们这个经济案件本身就是个错案,要不怎么会申请高院再审。

到高院申请再审时,还出现一个奇怪的事情,就是申请递交了几个月没消息,被告过去询问时,工作人员告知材料弄丢了,要求再递交一次,无奈,被告就只有重新递交。

对于此案的真相到底如何,不了解不便多说,但对于执行案件被告(被执行人)强烈要求执行其财产,而法院却坚持不执行的这个有违常理的情况,的确让人感到惊奇,于是,就写出来,与大家分享。

2019年9月2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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