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举集资诈骗案会不了了之吗?
王鹏举集资诈骗案会不了了之吗?
诈骗犯余新艳曾经对我说,改革开放初期,他们宾川县有人借办企业为名,向银行贷款大肆挥霍,最后企业没有办起来,贷款也被挥霍掉了,结果是不了了之。我想作为国家,大概是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交的学费吧。其实大盗窃国,许家印大佬们仍在继续诈骗国家银行……
因为不了了之,所以就成了某些不法之徒的楷模榜样。这不,国家不再给这类诈骗分子贷款了;但国家鼓励发展私经济呀。诈骗分子脑子一转,可以向老百姓集资借钱嘛。于是王鹏举夫妇就以创办鹏举庄园为名,用高额利息进行诈骗。
高额集资诈骗是违法的,这就必须找保护伞。利益均沾即可达成目的,最后不了了之,这已经有了先例。于是在双开书记陈坚执掌大理州大权之机,王鹏举夫妇就开始了大肆疯狂敛财了……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王鹏举夫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宾川鹏举庄园枣业有限公司、大理市鹏举农副产品店内以月息为2%的借款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对象用六个账户借款。经司法会计鉴定,截止2021年5月20日,二名被告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对象 435 人非法集资 56,765,800.00元,还给出借人本息金额 27,244,381.07 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9.521,418.93 元。
常识告诉我们,集资人损失的这29.521,418.93元在哪里?是不是还在六个账户上。大理公检法说,王鹏举账户上没有钱了,资金链断裂了。这是当面撒谎,低级得不能再低级的谎言。银行为你记录得清清楚楚,是转账还是消费,对不对?这彻底暴露了公检法帮助王鹏举夫妇隐匿赃款,包庇诈骗犯的罪恶目的。其实追查这资金转移到哪里是法院的责任,说诈骗犯账户上没有钱了,这是公检法失职的表现。(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改革开放初,宾川县那个向银行贷款大肆挥霍后,为什么不了了之?估计就是与某些人共同瓜分了这贷款。这才成了于新艳王鹏举效法的对象。
改革开放近半个世纪了,我是最近十年前才返回大理养老,不可能与他们有私人恩怨瓜葛,只是借事论事而已。现在的问题,就集中在王鹏举账户上,这还未退还给出借人的近3000万元借款上了。
公检法说,王鹏举账户上没有钱了,资金链断裂了。就是帮王鹏举隐匿这3000万。人民的公检法为什么帮诈骗犯隐匿财产?请听他们是怎么对受害人灾民出借者说的。我们将继续追缴赃款,追到后按你们出借的比例给你们退赔。一副为民办案,冠冕堂皇的面孔着实可笑;倘若真的为民办案,法院就应该像湖北襄阳中级人民法院那样,责令将这近3000万借款返回给灾民,并冻结王鹏举的资产。何必要劳心费神地继续追缴呢?就这么简单,公检法偏要绕弯子……
关键在于这29.521,418.93元是阳光数字,客观存在;而他们说继续追缴的那个数字,是由他们主观说了算的。老百姓根本信不过。比如我前文中举例说,公检法说现在我们帮你们追缴到了500万,或更少,按你们出借金额的比例给你们退赔,撒撒花椒面,就了事啦。
相信公检法一定会这样做的,否则这案子摆不平,无法了结,435个被害人永远不服。
怎么分配这29.521,418.93元呢?为了给被害人分小头,这就是公检法帮助诈骗犯隐匿财产的真正原因。到了他们认为的适当时机,公检法就会宣布,我们追缴到诈骗犯的财产了,你们来经侦队领钱吧,给被害人撒点花椒面。
被害人已经被逼死了十几个,现在还在死人,他们会说这是死于老年病,与他们无关。比如高富就死于癌症,但我们要问为什么得癌症?他们会说那是医学问题,可是现在医学专家说95%的病与情志有关。高富一家被诈骗一百多万,在长期焦虑压抑的精神压力下,负面情绪使他得了直肠癌不治身亡。这是公认的道理。现在还活着的这些老人已经被拖得筋疲力尽,能追回一点算一点,说不定还感恩戴德,山呼青天大老爷呢!这样就是大理公检法的目的之所在。
有没有可能,这大头进入本地财政收入?若这样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多半会进入私人腰包。肯定是在公检法决策者与诈骗分子之间分配。怎么分配我们就不知道了。不过诈骗犯王鹏举曾经感慨地对我说,现在这些当官的呀……可见他们之间也有争夺。
大理法院之所以要轻判轻罚,就是为了要保护诈骗分子。他们举办鹏举庄园诈骗了这么多钱,还是有功的嘛,等他们服刑期满赃款被洗白,出来照样吃香喝辣,优哉游哉地过先富起来的日子——这是建立在被害人尸骨上的。
这就是诈骗犯王鹏举夫妇所期望的不了了之了。
看来诈骗犯王鹏举夫妇效法了他们的前辈,如果继续轻判轻罚,而不是不重判重罚,那么诈骗分子将不会断子绝孙,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很难形成,新的腐败将会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