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的是谁

07-20 作者:爱鱼的懒猫

昨天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患者家属伤医事件,一位医生被病人家属砍倒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而砍人者也选择了从三楼跳下自杀。一般对时事不愿进行评论,虽然现在自媒体很发达,各种信息铺天盖地的迎面而来,无法分辨真伪和详情,也就不能以点概面的去对一个事件进行评论。但是无论伤医的原因是什么,都不能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伤害救治伤害的医务人员的借口。

自己曾经在2013年温岭杀医案写过一篇时评,最后写到: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们不是神,况且神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医学不是万能的,如果是万能的,我们就不会让我们的同仁离我们而去!

我不反对朋友圈的各种愤怒和加大对伤害医务人员的处罚力度、进医院要安检等等措施。但是首先出现一个事件,解决的措施不应该是增加成本去亡羊补牢的堵发生的可能性,出现类似网络上三个和尚没水吃的解决方案,甚至是一哄而上的助长让本是一条战线上的两方形成敌对关系。有没有一种可能,根本的问题是在我们经济物质飞速发展的社会进程当中,社会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社会的戾气越来越严重,人与人的关系出现了问题。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维持所有关系的基础,而法律只是底线。特别是在医患关系中,没有那么多的客观明确,没有任何的100%。还有很多基于专业的主观建议,还有很多冒着风险去搏一把的机会,还有很多无奈中不知可否的试探,还有很多很多未知的前路……医生和患者之间需要绝对的信任,共同的去面对疾病和各种可能。可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缺乏,造成了医患目前不得不唇齿相依但却又敌对防备的畸形关系。在医院里各种医疗之外的签字越来越多,各种录音录像等看似越来越规范,在尽一切手段去防备可能出现纠纷的漏洞和流程。实际从人性来讲,是人为的把病人和医务人员进行了敌对分隔。在这种相互提防的医疗行为中,任何一点偏差及意外都有可能导致纠纷甚至暴力事件的发生。法律只是对恶的事前警示和事后惩罚,人性中的恶是无法用法律和措施去规范的。我们能做更多的是疏散减少人性中的恶,引导人性中的善。减少社会的戾气,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倡导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形成一种积极的平等的不那么烦躁的社会氛围。很难,但是这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缩影,是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晴雨表,也是社会发展文明程度的一张成绩单。在我们宣泄愤怒的情绪和同仇敌忾的对施暴者进行声讨的时候,我们的敌人在哪?我们每个人自己能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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