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李天一再次犯罪之后
近几日,网站跟电视新闻滚动播出,二月十九日,李双江与梦鸽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一女子,二十二日,警方公布,李天一已被刑事拘留。一时舆论鼎沸,对事件评头论足。
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四月,四岁被选入中国申奥幼儿形象大使,四岁师从中央音乐学院著名钢琴教授韩建明先生学习钢琴,八岁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先生学习书法,十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2009年成为最年轻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现年十七岁,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可谓天才,先不管这天才是怎么成就的,能有如此辉煌的业绩又是多少同龄的孩子所望尘莫及的!
李天一犯罪了,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海淀区西门华府小区门口,李天一当时只有十五岁,却驾驶一辆改装的宝马车将人打伤,被教养一年,刚刚被解除教养才几天?却又“涉嫌”轮奸再次被捕。这不得不让人深思,是什么让天才如此嚣张,又是什么让天才道德如此败坏?是父母的溺爱吗?不是,是偏颇的家庭教育思想,是社会的萎靡之气造成的!
在我的思想里面,我是赞成名人跟高端知识分子多生孩子的,因为第一:名人有钱,知识分子有知识,这些人生了孩子给社会造成的负担会相对的小一些,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将孩子抚养成人,第二:名人用钱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跟教育环境,知识分子从小言传身教,成为有用之人,贡献社会。这些孩子是幸福的,只要到过偏远地区,看过破落的大山里的学校的人都会这么说。幸福来自于父母的疼爱,疼爱是对的,我想没有任何一个父母甘愿看到自己的孩子遭罪,就算穷奇所有,也要将孩子培养成栋梁之才!但疼爱归疼爱,要有度,没了度,过度的溺爱,必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自豪感,过度的溺爱,必会产生纵容性,这是李天一犯罪的最主要的一点。
李双江夫妇曾做客【鲁豫有约】,李双江对儿子的评价里看出,他对儿子是自豪的,是骄傲的。作为一个父亲,这也是人之常情。从师名师学习钢琴与书法,李双江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造就天才可谓用心良苦,但李双江将儿子小小年纪带上舞台又是否对?本是十年磨一剑,用心学习的年龄却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掌声,受万人敬仰跟欢呼。我不反对童星登台,甚至很赞成,只要有才有艺展示自己,给人生一个机会,给自己一个机会是好事。但是为何不是他自己登台展示自己?为何是你站在他的身边同台献艺?这观众的欢呼从何而来?你能否认这观众的掌声不是因你而起?孩子小小的年纪站在舞台上飘飘欲仙,自豪感只以为自己真的是天才!殊不知是身边的天才制造机器在发挥着作用!带着五彩斑斓的花环走下舞台,走进学校,仍不愿摘下花环,同学们艳羡的眼光,让自己真的鸡群中姣然一鹤!
2011年李天一首次犯罪之时,开着一辆被改装的宝马车!车子从何而来?车子为何被改装?做父母的如果说不知情,那就是一个最不称职的父母。李天一当时只有十五岁,属于未成年,未成年是没有驾照的。我不反对平时教未成年的孩子学习驾驶技术,你可以在宽阔的场地自己陪驾,这也不算是坏事。但是如果将车子开到马路上,就是杀手,就是危害社会的不安全因素,这点毫无置疑!先不管车子是何人改装,单说未成年的孩子再没有驾照的前提下将车子开到马路上,做父母的就是监管失职,犯了严重的纵容罪!纵容别人去犯罪也是犯罪!再有,李天一在被教养之后被改名为“李冠丰”,请问,为何要改名?我不认为李天一这名字不好“天一”天下唯一,多响亮的名字!改为李冠丰之后就可以将李天一犯得过错全部抹杀了吗?为何不让李天一永远记住李天一曾经做过的错事呢?也许李双江夫妇为其改名是要儿子出来后重新做人,但人在哪跌了就要从哪爬起来,人生有些伤痛并不是瑕疵,恰好这瑕疵就是人生奋起的点!为其改名,恰好在包庇孩子的过错,继续纵容孩子!(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此次李天一再次犯罪,与社会的萎靡之气也不无关系。事发后,有记者采访出事的酒吧跟酒店,但无人肯说出事实真相,大概已被封口!为何要这样做,凭什么这样做?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况且十三亿观众都有知情权。难道是名人的儿子就要低调处理吗?中国的法律不允许,中国的子民也不会答应!再美妙的歌声也淹没不了受害人的眼泪!一群孩子出入酒吧,这是父母的错,但与酒吧也不无关系,就像有的网吧门口公然贴着“未成年不允许进入”的告示,但你们做到了吗?挣钱的时候稍微的摸摸自己的良心。网料称,在事发的大酒店里,服务人员看醉酒的一群人开房进入房间,况且还有一名不省人事的女子,不闻不问,一小时后犯罪人离开,却不见女子出来,我想,发现犯罪的第一人肯定是酒店的人员,但报警了吗?如果不是受害人报警,难道这事就这么销声匿迹了吗?我不敢想象……。。。。。
刚才又有网料称:梦鸽对公众说,希望媒体跟公众能够宽容孩子,给孩子一个生存的空间。但我想问,谁又给受害人一个空间,给受害人一个天理?人的生存空间是自己争取的,并不是别人送的。世界很大也很狭窄,危害人民的败类永远没有生存的空间。给孩子一个空间,好好教育就是在给他创造空间,好好改过,从新为人,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我一直最痛恨的就是犯有强奸罪的罪犯,是万恶之首,况且是轮奸犯,将自己的欲望在别人不允许的情况之下强加于人,你难道看不到别人的眼泪?为何你强奸的不是自己的姐妹,自己的母亲?试问如果你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被别人强奸是何心情?犯下如此万恶之罪如何原谅?也并不是说定要痛打落水之狗,但是父母应该给孩子敲一下警钟了,也给自己敲一下警钟,祈求别人的原谅并不是爱孩子,而是在继续作孽,继续害他!
后记————-本来想最近休息,调节一下心态,不想再作类似之文。但却改不了自己的臭脾气,见此事件,又作此文!片面观点,也只代表自己的看法!
草于2013年2月24日夜
- 分析入情入理,让人信服。2013-02-2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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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大海之子:谢谢老师,问好老师2013-02-25 19:19
- 回复@慕容陈云:谢谢朋友顶阅,问好朋友2013-02-2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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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你强奸的不是自己的姐妹,自己的母亲?试问如果你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被别人强奸是何心情?犯下如此万恶之罪如何原谅?也并不是说定要痛打落水之狗,但是父母应该给孩子敲一下警钟了,也给自己敲一下警钟,祈求别人的原谅并不是爱孩子,而是在继续作孽,继续害他!2013-02-25 20:02
- 支持!2013-02-25 20:02
- 这几天看了这个报道,我觉得很悲哀。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我想说,李双江和梦鸽在对待李天一的问题上有着过错,。想想李双江老来得子,按年龄,李天一都可以作为李双江孙子辈了。所以,娇惯太多了,再加上“名人效应”,其实在李天一上次犯罪就应该给这些名人后代、富二代们一个狠的教训,不痛不痒才有了这一次的犯罪加重。2013-02-25 20:03
- 梦鸽希望给孩子一个生存的空间,那么,谁又给受害人一个空间呢?说这样的话的时候,想一想都是错误,更何况说出来!2013-02-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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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与有德之人不能划等号。教子有方的前提教者有德。孩子无德不仅仅是溺爱,孩子是父母的影子2013-02-2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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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拜读兄弟佳作,好文章,让人深思,世风日下呀兄弟,中国的悲哀,欣赏了,祝兄弟永远快乐,惦记!2013-02-25 23:40
- 回复@晓梦:谢谢晓梦到访,哥给你烧水沏茶去2013-02-26 06:45
- 回复@一米阳光:谢谢阳光,问好阳光2013-02-26 06:46
- 回复@天街小雨:谢谢小雨姐到访。对啊,我一直感觉现在的读书人都不怎么敢说话,也不知道怕什么在乎什么,也许是在明智保身,只知道赏梅颂菊。但读书人本应该站在时代的前沿,居安却不思危,这也是中国文坛的悲哀!但小雨姐则不同,在你的农民里我喜欢你的文字,弟弟欣赏姐!2013-02-26 06:50
- 回复@黑土地HELEN:孩子做好事可以纵容,但明明在犯错,还要纵容,这种纵容其实是本身在犯罪2013-02-26 06:52
- 回复@泪花集:谢谢哥的一路支持,小弟以后就忙了,没怎么时间到网站,希望哥见谅,小弟永远记得有你这亲哥哥。小弟要先挣面包了。2013-02-26 06:54
- 文章最好的标准应该是社会正义感,你做到了。2013-02-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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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2013-02-2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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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可以窥全貌!欣赏好文,祝好2013-02-26 22:17
- 回复@床前明月光:谢谢朋友,问好2013-02-27 06:33
- 回复@娓娓:谢谢朋友顶阅,问安2013-02-27 06:33
- 回复@晓风残月:谢谢朋友一路支持,问安2013-02-27 06:34
- 回复@一线风景:谢谢朋友顶阅,问安2013-02-27 06:34
- 回复@蒿草兰梦:谢谢朋友到访,问安2013-02-27 06:34
- 回复@孟杨:谢谢哥,给哥问好2013-02-27 06:35
- 回复@涅槃重生:谢谢朋友2013-02-27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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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好帮主2013-02-27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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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犀利的文章。文如其人。大侠风范,佩服,原为友2013-02-27 13:24
- 如此正义之声,不能不顶,顶。2013-02-2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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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下,推荐阅读~2013-03-01 20:22
- 顶一下,推荐阅读~2013-03-02 09:30
- 帮主,希望能够经常见到你,喜欢你的文笔。祝安好!!!2013-03-02 09:34
- 回复@婉约:婉约,其实我很迷惘,我在现实与虚幻里徘徊,我想丢掉我自己,满足看客的需要,但又不想同流合污2013-03-02 18:08
- “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四月,现年十七岁,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您的信息准确吗?为何有人怀疑他2013-03-15 20:23
- 回复@黑土地HELEN:很多人在怀疑,但没确切的证据,这社会可不敢乱说啊,问好朋友,谢谢光临2013-03-16 12:15
- 支持2013-08-20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