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店
走在大街上,总会不自觉地注意那些暧昧的理发店。这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现象,这些店挂着“理发店”的牌子卖着人肉。它们光明正大地跟其它的店铺排列在一起,像一只只欲望的眼睛,挑拨着男人的本能。一些浓妆艳抹的女子无所事事地把目光放在街上溜达,似乎在无言地拉客。每当见到这些衣冠楚楚的女子时,我总会觉得特别有趣。想象中,一个顾客交出若干钱,就可以把她们的衣服扒光。排除色情交易这事件牵涉到的道德、法律问题外,这事件的表面很幽默。该怎么解释这种幽默呢,大概像台湾那些政客们互相吐痰,甚至揪着头发互殴;或者像看到一个严肃的长者做鬼脸。一本正经下掩藏着荒诞的本色,一旦现出这本色就让人忍俊不禁。
这些“理发店”的表面工夫做得很不高明,明眼人一看就能发现它们跟理发无关。从外面看过去,里面没几样理发工具,就连洗发水也是零零落落的几瓶,比我家卫生间里的还少。特别是晚上门口的圆柱形玻璃灯饰发出魅惑的桃红色灯光时,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子站在玻璃灯下,“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样子很是挑逗。她们就只差挥舞着丝帕娇声喊道,大爷慢走啊,下次再来啊。这是相当明确地告诉路人,这里是卖的。从这点看,它们很有点明目张胆。但奇怪的是它们一直稳稳当当地开着,好像游离在了那些执法部门的视野外。没理解错的话,我们国家还是禁止色情活动的,不然怎么常常会有扫黄打非、查夜这些事情发生呢?那么合理的解释是,只要不出大问题,政府是默许色情交易的存在的。以前朝阳街是众人皆知的红灯区,听说后来有个嫖客死了,问题闹大了,就被整顿了。但没关系,搬到南中南路继续开。
但国家不正视这问题会带来很大的弊病。比如说,法国的妓女是拿执照的,那么这些妓女就会按规定定期去体检,保证身体健康,这样就能有效抵制一些疾病在买卖中传播。现在我们讳言这问题,但妓女的存在不以我们的主观意志而消失,而且任何一个愿意从事这工作的女人都能胜任,病不病的就没人管了。读大学时听同学说,永嘉的康乐山庄高复班附近徘徊着很廉价的野鸡,结果高复班里很多男生得了性病。这真是麻烦大了。在西方有红灯区这概念,那里是政府允许的色情营业地。在我们这里也有“红灯区”这说法,但基本上是民间跟风形成的,遮遮掩掩。还有很多戴着面具的鸡店是遍地开花,大街小巷无处不有,一个不愿嫖妓的人也有误入百花深处的危险。真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啊。有个关于周恩来的著名典故,一个外国记者问我们的周总理说,你们国家有色情行业吗?周恩来语惊四座地回答道,有。然后解释道,在中国台湾。这里周总理的回答让人击节赞赏。但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们的温家宝总理这问题,温总理该怎么回答呢?但我们国家的道德清高是无法允许自己同意色情行业合法化的,那么这个问题只能一直这么拖下去。最后,丈夫就是真的要去理个发,也将引起妻子的敏感。
应该说鸡店的存在还是有点道理的,起码为执法部门减轻了压力,不用常常为强奸案疲于奔命。听说现在监狱里的强奸犯很受歧视,因为这些鸟人实在有点傻,实在冲动得不行了,也可以去找鸡啊。而且鸡店的存在也为那些厌倦了“一夫一妻”制的“花心”男士提供了方便。个人认为嫖妓要比找情人道德。嫖妓只是一次性消费,而找情人是情感投资。说到底,嫖妓是出轨,找情人是背叛。而且色情业是极大地推动了市场消费,促进了社会生产。我国每年有近十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率,色情行业的推波助澜功不可没啊。
那么色情行业怎么跟理发业连在了一起呢?古龙大侠常常提到,有三种古老的行业:杀手,卖淫,理发。难道是强强联手?说起来这种结合是没有历史基础的。以前没有理发店这概念,从事理发的人就像贩夫走卒,挑着担子做生意。我小时候还看过这样的担子,一头是理发用的工具,另一头是火炉。你要理发了,理发师就在你的门口停下,烧水、洗头、理发。而且从事理发的都是男性。可见这种结合还是很年轻的,算起来应该是兴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这种结合的开始也应该是羞答答的,先是招女工,然后是头部按摩,发展到背部,再到全身,然后就干脆地直奔主题了。这过程应该需要一段时间。到了现在,干脆就不洗头理发了,“理发店”这名号仅仅成了遮羞布。足见“事物是发展变化的”这句话是多么有道理。理发店选择色情,应该是为招揽生意。色情业选择理发店应该是中意于理发店的经营灵活,顾客群庞大,而且可以理直气壮。你可以把理发店开在任何一个你喜欢的地方,每天有众多男士上门,里面总难免有心怀不轨的;正经的人你就给他理发,有想法的就和盘托出。况且这样的地方更适合大众消费,比酒店和其他娱乐场所便宜,真是优点多多。
但是如果柳永进的是这种妓院,应该写不出什么好词吧?(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