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奸要先上

03-10 作者:手术刀 Troy

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轮奸打头阵就不会身先士卒了,反倒因祸得福啊!李天一就这样被判定为了强奸罪而不是更恶劣的轮奸罪,虽然中国法律中没有轮奸罪名,但这样直接给他降低一个等级的罪名实在令我心里犹如一座山压得喘不起来,险些一命呜呼!

我本来对官二代富二代没什么敌意,也没有必要对他们产生什么偏见,毕竟出生在哪也不是他所选择的。然而他要是凭借自己的身世、背景为非作歹,我就看不过去了,宁可自己咬碎牙也要把他揪出来,丢掷大街供广大群众痛扁一番,以泄私愤。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阶级矛盾还在扩大,有俩钱就了不起,有点权力就草菅人命,真要走大街上别说是我,那是人人喊打呀。

从小就看香港电影里刘德华扮演的律师为了正义舌辩群儒,义正言辞的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利,心里由衷产生了深深的敬佩。可是现在,李天一的律师也真是深藏不露,歪理歪推的竟然说轮奸第一个上不算轮奸罪名,仅仅是强奸罪。纯属胡扯啊,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都是这一轮次的角色,凭什么区别对待,难道就因为他是将军级别的李双江的儿子,那个号称天人合一的李天一吗?王法何在?有钱能使鬼推磨,听着这个新闻心里不禁生出阵阵恶寒,难怪那些种种贪官辞了这个位置转眼间走马上任了另一个岗位,蹲了进去还照样领工资,拿回扣,享受着原来的自由身的待遇!原来这一幕幕没天理的情况是有一个个有才无德的律师们在做背后推手啊。汗颜,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律师这一行业,有钱就是上帝——即使上帝是撒旦的化身。

李天一,是你的激情拯救了你,是你的迫不及待让你避开了一次又一次的制裁,是你的老爸让你又快要取保候审了——日子过得挺滋润啊,跟没事之前一样啊,就连当时受害者貌似都要撤诉停止控告了。看来那个被侵犯的女孩和他的家庭也够开放的,女生第一次是真不值钱,抑或他们的女儿的尊严也不值几个子吧。

我对法官的判决表示强烈的恶心,虽然没有任何回天之力,但我就想表达我对这一法律体系的大漏洞产生了巨大的失望。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仅仅是一个将军的儿子就兴风作浪,无法无天,何况天子呢——这大概就像共产主义社会一样,可望而不可即。

游荡于广大黑暗角落的狼友歹徒们,看到了吧,李天一就是榜样,第一个战斗老吃香了,真不知道他的同伙在遭殃后身陷何处境地呀!有钱了,勇敢地冲到最前边吧,因为第一个轮奸者算不是轮奸罪名,法律还会减轻你的处罚啊!(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轮奸打头变强奸,你信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共 4 条文章评论
  • 法学书上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013-03-11 22:12
  • 法律是权力的婊子2013-03-11 22:19
  • 语言犀利,有杂文特色,欣赏!有两点提出来与作者商榷:1、刑法上好像是没有轮奸罪的,强奸罪里包含了轮奸罪。判强奸罪,不是否定轮奸的情节,不能说是重罪轻判;2、受害者的伤口已经很痛了,是否不要再去挖苦了。说得不对,还请批评指正。问好!2013-03-12 21:36
  • 请问你是哪国的?你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了轮奸第一个上的不属于轮奸的情节吗? 别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行不?既然有能力写好的文章,更应该有凭有据才好去论证,否则就是瞎起哄2013-03-15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