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5‰的党员受处分
01-07 作者:茶海之心
傅伯勇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处分1465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9527人,占党员总数的1。5‰。
如何看待1。5‰党员受处分?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一是反腐力度加大。据通报,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康日新、黄瑶、宋勇、李堂堂、许宗衡、张春江、宇仁录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检查的还有张家盟、宋晨光、刘卓志等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反腐形势严峻。一些高级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权力集中领域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犯案隐蔽,影响恶劣,反腐斗争艰巨。三是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有”。共产党人不是神仙,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也是活生生的普通人。一千名党员中,有一两个蛀虫也不足为奇,不必大惊小怪。西方国家的政党党员的纯洁性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一些人不了解罢了。况且,受处分的这些党员有些是属于过失、失职、事故等受到的责任追究,而不是腐败行为。四是一些党员干部修养不够。在这个快速变革的社会中,物欲横流,各种思想碰撞,各种矛盾交织。在扑朔迷离的现实面前,很容易被蛊惑,而滋生腐败。这里有教育不力的因素,有约束不够的因素,有监督不到的因素,也有体制过于专制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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