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 隆 行
晴隆行
汪海
晴隆,贵州的西南,在我所居住这个地方的东北角。十多年前,我就不停的往这个地方走,所经历的点点滴滴,虽经时间的洗涮,仍然历历在目。
花市
花市,听取来是个美丽而浪漫的名字。没到这个地方前,脑际里浮现的总是绿水青山,鲜花满地的地方;花市嘛,顾名思义,要么就是一个青年男女买花购花的浪漫的城市。然而十年前我来到这里,映入我眼帘的却是与想像中的相差十万八千里。
晴隆在我居住这个地方的东北角,花市更在晴隆的西北角,1700多米的海拔,可谓算是贵州西南的最高海拔。山顶上,几棵没了树叶的枫香树,在风中左右飘摇。位于半山腰的村落,零零散散地居住着十分贫困的人家。在这里看不到青山绿水,更看不到想像中的鲜花。有的是裸露的石灰岩和风雨飘摇中的茅草房,给人们讲述的是一个连接着一个高山苗胞们的贫困故事。(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们早晨九点从兴义出发,颠颠簸簸200多公里山路,来到这里已是下午四点。然而下午四点,我们来到这里时,这里的人们因为无米下锅而还没吃早饭。
我们走进一家茅草屋,只见两个孩儿赤了脚,身子在“屋”内,双脚在“门”外睡得香甜。我不忍惊了两个孩儿的酣睡,蹑手蹑脚走进屋,揭开他们煮饭的甑盖,木甑内什么也没有,几个苍蝇随我揭开甑盖惊恐地飞起。随行的同伴掏开灶膛,木柴灰里掩埋着两个还没烧熟的土豆。随行的同伴不禁潸然泪下,“这就是兄弟俩一天的粮食啊!”
在花市,我不忍心再看这样的情景,以致十年多过去,这样的情景仍然还在脑海中浮现。想起花市,想起茅草屋内那两个沉睡的孩儿,我不禁泪水涟涟……
十年了,花市变了么?茅草房中那两个沉睡的孩儿想必都长大成人了吧?
荷塘
提起荷塘,人们自然会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然而此荷塘非彼荷塘。此荷塘地处北盘江畔,与六盘水的六枝隔河相望。
第一次进荷塘,那是在八年前。那时晴隆的北部,通过近五年的扶贫攻坚,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改善。一些边远偏僻的村寨,也通了公路,深山里的人家,也亮起了电灯;以往穷得不生蛆的地方,响起了电视的声音,现代文明,在向这些亘古以来就落后的地方推进。荷塘也是这样的。我们到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青砖灰瓦的房屋结构。主人在厨房里筑了灶,有的还贴上瓷砖。身着布依服装的民族妇女天不亮就起了床,烧火做饭,那青砖灰瓦的屋顶上便升起了袅袅炊烟。
荷塘属座东向西向,北边的山伟岸挺拔,高高的耸立于云端。早晨和傍晚时分,便有乳雾轻轻飘来,缠绕于山腰或山顶,似天上人间,如梦如幻。南边的山和北边的山际相比,像要矮个人头似的。不过南边山势较平缓,这里勤劳的布依男女们就在山上种了树,或种些庄稼,解决村民们的吃饭问题。
布依汉子们在山上挥汗劳作,妇女们就在家里织布做饭。偶而山中的汉子便有山歌传来,“生要连来死要连,好比鱼儿跳干田。干田无水也要跳,妹妹无心也要连……”。山中男的唱罢,家中也听女的在唱:“生要连来死要连,哥妹相连到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歌声婉转悠扬,听起来也如诉如泣。
家中女的做好饭,山上做活的汉子便放下锄头,牵着牛儿收工回家,一家人坐在桌边,喝酒吃饭,逗儿弄孙,好不快活……
不过最近听说荷塘下游修电站,荷塘已成淹没区,河水淹上来,荷塘已不复存在……
哈马
哈马是个不知名的地方。
在晴隆驱车往东不到十公里,便到了这个村庄。这个村庄在一个山丫上,320国道从这里穿村而过。由于镇胜高速公路的开通,这里便没有了往日的喧嚣和热闹,偶而的几声狗吠,打破着这个村庄几分的宁静。
那日傍晚,夜幕已降临,劳累了一天的我,忍着饥饿,被几个朋友用车拉到了这里。由于是黑夜,村庄的轮廓已看不清。在一家小店前,我们下车在一个朋友的带领下,在泥泞的山路上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村庄的深处行进……
行进中,我有些迷茫:“这黑夜茫茫的,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朋友说:“走吧,里面有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说话间,我们走进了村南边的几户人间,这时,有一股诱人的香味袭来。
“狗肉!”我一个激灵。这是清炖狗肉的芳香。
“今天你能吃到哈马狗肉,算你小子有口福。”朋友说。
在村里拐了几个弯,我们循着香味,来到了一户李姓农家。普通的青砖灰瓦,普通的院落,普通的院墙上长满了杂草和苔藓。几只灰朦朦的电灯折射出微弱的灯光。用火砖筑就的土灶内,柴火烧得正旺。灶上的那大铁锅里,满满的装了一锅狗肉,被灶内的柴火烧得沸腾翻滚。
“好香的狗肉!”我们赞叹。
我们刚落座,主人便用瓦罐盛了狗肉抬上桌来。我们顾不了许多,抢着夹上一两块放入嘴里大嚼特嚼起来。
“肉入腹,香满屋”,这时我才充分感受到“狗肉滚三滚,神仙都站不稳”的境界。
“你知道哈马狗肉为什么这么好吃么?”朋友问。
“不知道。”我答。
“之所以好吃,”朋友说:“因为他是原汤。”
边吃边聊中我了解到,所谓原汤,就是不加任何佐料,放了盐和生姜,就盛入那口大铁锅里去熬。灶中的火大了不行,小了也不行。在选狗的时候也很有讲究,食家说:“一黄二黑三斑子”,他们选狗一般都选十到十五斤重的黄狗。不用刀杀,只用木棒打。打死了去毛,用柴火烧。将狗烧出黑色,用刀去了污垢,便现出诱人的橙黄色。这时候切开下锅,用柴火炖了,三两小时下来,香味扑鼻,让人口水流不断。
不经意间,我们已两三碗狗肉下肚,主人提上来的烧酒,我们已喝了两三壶。吃了狗肉喝了酒,我们又喝狗肉汤,完全沉浸在神仙般的享乐世界。
“你家狗肉这么香,生意一定很好吧?”李姓主人进来,我问。
“不好。”主人答。
“为什么?”
“他们家不做生意。”随行的朋友解释说。李姓主人不做生意,之所以你能吃上他家的狗肉,是因为我们和他是朋友。我们的朋友来了,打个电话给他,他便准备好等你,如果关系不好,不和他联系,你是吃不到他家的狗肉的。
“这么好的手艺为什么不做生意?外面的人做餐饮赚钱都赚疯了……”
“钱嘛,有用就行了。”这时李姓主人插进话来。“要做生意,我敢保证,我家的比哪家的都好,但是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有的人赚钱赚没了良心,赚没了快乐,我觉得不值!”
语惊四座。
后来我们了解到,李姓主人的家并不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