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上山灭火(后记)
(1959年冬)
后记
这件事过后,学校里没有人再提起。直到寒假回到家里,父亲问我是不是去过打火烧山。我感到十分奇怪,就问父亲:“你这么知道我去打火烧山?”父亲说:“听说你还饿得回不了学校,是吗?”我更奇怪了,问:“是谁说的?”父亲说,:“好在你碰到了贵人。不然的话,你很可能被冻死了或者饿死了。”
然后,父亲说起了西溪口发生的事情。原来,寒陂下的母女俩,早饭后上山打柴路过西溪口,见我蜷缩在那里,看我的模样,知道是去打火回来的,又连声呼唤不醒,肯定又冷又饿,担心我会发生危险,于是,用她们中午的干粮和水喂我(那时,粮食饥荒已经开始显现,所以他们带的干粮是炒糠和米碎)。正好我们公社农具厂的书记温顺汉同志,到县里开扩干会,也是去打火回来路过这里,看见学生符号,把我送回学校去。他根据姓名猜想我可能是峰市人,开会回来以后,向父亲打听“俞乃康”是谁的孩子,正好问着了。父亲才知道是那母女俩和温顺汉他们救了我。我这才把事情的整个过程告诉父亲。
这就是我第一次上山打火的经历。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实在是太幼稚、太鲁莽了,不问情由,不讲方法,不作准备,单凭一股热情,就想去上山灭火,实在太危险了!此后,西溪还发生过火烧山事故,上山下乡的女知青黄美妙在灭火中被严重烧伤,不幸牺牲,其原因之一也是缺乏上山打火的知识,不知不觉中身陷火海。1988年,赖宁为保护公共财产上山扑火而英勇牺牲的动人事迹震惊全国,但是,究其原因,也有类似的因素。(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八十年代的一天下午,峰市下水磜头村发生山林火灾。峰市公社发动干部群众上山扑火,当时的峰市乡政府也通知峰市中学老师和初三同学参加。接到通知时,也是在课外活动下课时节。我当时正担任初三一个班的班主任,我一方面要求同学们吃饱饭,穿好鞋,带上湿毛巾,一方面要求学校请乡政府派车接送。那时,峰市还没有汽车,只有公社的两台大型拖拉机。公社就派这两辆拖拉机送我们到忠信大队,然后我们再徒步上山。当时,我带领着八位同学赶到现场,在当地群众的配合下,手中有了灭火的树枝,我又嘱咐大家不能贸然冲进火场,人要站在顺风方向跟着火扑打,不要逆风迎火扑打,火势正旺时不要靠前,等火势较弱时就几个人奋力合围,将火扑灭。同学们按照指导的方法,配合其他打火人员,很快就将一处着火点扑灭了。当我们想向另一个着火点转移时,那边传来消息,那边人很多,不用过去了。不久,也看见其他着火点都先后扑灭。几个当地群众认出了我们师生,叫我们到他们那儿去休息。我们一边感谢一边告别,下山来到忠信大队,公社的拖拉机又把我们师生平安送回了学校。这次参加灭火,其实,我是吸取了十多年前的教训,作了虽然简单却是十分必要的准备,还临场作了简明而又十分必要的指导,才做到灭火和安全两不误。
到了九十年代,上级有关部门就规定下来:不准动员师生上山扑火。这实在是英明的决策,不仅仅因为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更因为他们确实未成年,体质、体力都不适宜参加抢险活动,加上缺乏应有的各种基本常识,在陌生而险恶的环境中,他们所担的风险,毕竟比成年人要大得许多许多。
到了现在检讨起来,又觉得对学生普及各种安全防护知识和进行应急避险的教育十分必要,应该把这方面的内容列入日常教育的范围。要是四十多年前学校就有这样做,也许前边的一幕幕情形就不会出现。
2011-1-4
- 有一年春节回家,一个小孩玩烟花引起火烧山,我也去打过火。 还好火势不是很大,要不然树林里陡峭崎岖,灌木和藤很多,一不小心绊倒或者火烧过来就很危险。 当时一个小伙伴就是一不小心滚下山崖把脸和腿摔伤了。危险。2011-02-24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