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民政工作职责

2013-10-25
街道民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盛市、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社区工作,加台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居委会自治能力。

2、做好社区服务,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社区服务。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4、负责救灾救济工作,完善救灾捐赠网络,组织开展好常年性救灾捐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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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以低保为主体,以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形成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惠政策、实物救助、社会互助“四位一体”的保障制度,使贫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帮扶。

7、负责辖区地名设置和门牌更改。

8、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9、抓好合法婚姻、殡葬改革等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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