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汛工作预案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份将有强降水过程。为做好防灾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修订后的《双流县学校防汛工作预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修订本校防灾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切实做好防灾准备。各学校的防灾应急预案于9月9日前交教育局政保科备案。
附件:双流县学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
(由双流教育信息网络传送)
主题词:学校 防汛 预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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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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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应急办 县目督办 县安监局 县防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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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各镇(街道办)教育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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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文准字069号 共印20份
双流县学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预防和处置因暴风、暴雨、洪水等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中小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双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双流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学校(幼儿园)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汛工作首位,把汛灾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汛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4.2 分级负责,加强督查。学校(幼儿园)汛灾按镇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属学校和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干事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双流县教育局对各地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1.4.3 统筹兼顾,科学调度。防汛救灾工作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对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破旧房、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部位予以重点防范。
1.4.4 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2 组织领导体系
从县教育局机关到直属单位和各学校(幼儿园),分别建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防汛险情处置工作。
2.1县教育局机关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指导防汛险情处置工作。县教育局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县教育局各分管副局长及有关科室(办公室、计财科、初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政保科)负责人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2.1.1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市县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学校(幼儿园)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学校(幼儿园)防汛预案,开展学校(幼儿园)防汛检查,督促各地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受灾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幼儿园)灾后救助。
2.1.2 县教育局有关科室职责
县教育局办公室职责:承办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收集、总结上报防汛工作情况。
县教育局计财科职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
县教育局初教科职责:负责全县所辖小学(幼儿园)防汛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受灾县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县教育局中教科职责:负责全县所辖中学防汛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受灾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县教育局成教科职责:负责全县成人职业教育学校、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幼儿园防汛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
县教育局政保科职责:检查督促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县教育局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涉及防汛的相关工作。
2.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直属各单位和学校、各镇(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法人代表或办学者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构建以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员为主体的校舍安全预警体系。
3 灾害分级
按照汛灾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I级)、重大灾害(II级)、较大灾害(III级)和一般灾害(I V级)。
汛灾达到的级别以省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通知为准。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汛灾预警员落实
有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中小学,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4.2 防汛检查
直属单位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汛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4.3 汛灾预警
可能受暴风、暴雨影响的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山洪、滑坡、泥石流、江河洪水、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5 应急响应
5.1 I、II级应急响应
5.1.1 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通报气象、国土资源、建设、防汛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汛情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雨量、风力、洪水预报;研究决定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各学校部署防汛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根据汛灾的不同发展阶段,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发布汛情消息阶段:组织指导各地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发布汛情警报阶段:组织各学校(幼儿园)通报台汛警报,密切关注汛情发展动向,检查校舍安全,做好工作;
发布汛情紧急警报:指导各学校做好(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学校下达停课命令;
抢险救灾阶段:组织指导受灾学校抢修校舍,为顺利开学或复课创造条件。
5.1.2 直属各单位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
汛情影响地的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根据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或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协调营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及时将防汛情况报上级防汛领导机构。
5.2 III级应急响应
5.2.1 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研究决定防汛工作意见。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向直单位和学校部署防汛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5.2.2 直属单位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
汛灾影响地的直属单位和学校防汛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师生梯次转移命令,组织指挥学校(幼儿园)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暴风和雨水情况,并向中小学校(幼儿园)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汛情况报上级防汛领导机构。
5.3 IV级应急响应
5.3.1 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研究分析汛灾可能影响情况,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汛工作情况,并向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5.3.2 直属单位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
汛灾影响地的直属单位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汛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暴风和雨水情况,并向师生员工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5.4 应急结束
当汛灾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事发地人民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的协调,确保防汛抗灾信息的及时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播发、刊登或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的联络,并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保障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支持。
6.3 物资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6.4 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5 技术保障
加强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联络,确保汛情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调度水平和防汛抢险能力。
6.6 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受灾学校的治安工作。
6.7避灾场所保障
提供本地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地域的师生和群众能及时躲避。
6.8 电力保障
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防汛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求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10 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农业等部门的联络,做好受灾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 后勤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受灾学校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12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 加强防汛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 培训
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工作应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6.12.3 演练
定期举行防汛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汛灾发生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受灾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7.4 校舍修复
要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学校尽快复课。对破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7.5 防汛工作评估。
每次汛灾过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并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或报请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给予表彰;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双流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双流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贾兆余
副组长:刘志武 刘宁 付云昌 胡文学 祝刚仁
成 员:黄 戎 骆勤学 凌 蓉 石东华 周向海
蒲贵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保科,办公室主任由蒲贵森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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