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36条

2013-10-25
劳动合同法36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有什么特点和法律后果呢?

首先,只要双方合意,程序合法,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其次,因为提出请求人员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由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协商解除的,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一致解除的,单位仍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双方的合意包括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时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未就此问题协商一致的,不认为是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同时,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时完成。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李迎春律师解读」:本条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针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投诉、举报,应当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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