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2014-01-24

《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证明书

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现居住地婚育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年 月 日

项目女方男方

1、姓名( 散文阅读:www.sanwen.net )

2、出生日期

3、身份证号码

4、婚姻状况

5、婚姻变动日期

6、生育子女状况

7、避孕节育状况

8、户籍地地址

9、现居住地地址

10、居住期: 年 月 日 至今

经办人:联系电话:

备注:(其它未尽事宜在此处填写)

附件3 婚育证明样式(正面-户籍地办证)

1、发证机关:黑龙江省 XX 市 XX 县(区) XX 乡(镇、街) 人口计生办(盖章)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HY232014A0000001

项目女方信息男方信息

3、姓名

4、年龄

5、出生日期

6、身份证号码

7、民族

8、文化程度

9、户籍地地址

10、婚姻状况

1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

12、避孕节育状况

13、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14、申请人联系电话

15、经办人 16、经办单位电话17、发证日期

婚育证明样式(反面-现居住地查验记录)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避孕节育情况变更登记变更日期: 年 月 日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结果:变更结果:

服务机构:服务机构: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婚姻状况变更登记婚姻状况:婚姻状况:

变动日期: 年 月 日变动日期: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生育状况变更登记孩次:孩次: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性别:

政策属性:政策属性: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征收社会抚养费记录征收决定单位:

征收决定书号:

征收决定日期: 年 月 日

征收金额: 元

已征金额

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