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历证明
《办理学历证明》证明书
办理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散文阅读:www.sanwen.net )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
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四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除需提交前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前学历的学历认证结果,或通过学信网申请12位在线验证码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只需提交前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复印件。
1.办证申请人必须先亲自到原就读学校办理有关证明手续(如毕业学校撤销合并的,请到合并学校办理)。
2.学校经专人核查,证实申请人学历后,出具学历证明书(可在“中山教育信息港”/news/2008/10/11/092521-5243-1.html下载)。其中,申请人是肄业的,要注明读到几年级;“经办人”指具体负责核查学历资料的人员。“校长签名”,指的是现任校长;学校曾更名或撤销、合并的,也要注明。
3.办证人持学历证明书、有关的证明资料(学校提供毕业生学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毕业学籍册,申请人要提供毕业集体像、学生手册等有效证明)、办证人申请报告及个人身份证影印件到教育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盖章。
4.申请人属镇区学校的,先到辖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加具意见、盖章,再到市教育局办理;属市直属直管学校的,直接到市教育局办理。
注:各学校要将发出的学历证明书复印一份自存,并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