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计划》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2014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认真落实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四是认真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律服务工作( 散文阅读:www.sanwen.net )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更多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各项事务,提供扎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面。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三、基层基础工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继续坚持司法所所长定期会议制度,搞好工作培训;强化司法所内部制度建设及落实,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民间纠纷调解奖励机制,稳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深化平安创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和工作网络,落实帮教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衔接,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
四、维稳工作
全力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一是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稳定工作;三是继续建立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实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工作网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间纠纷调解奖励机制,落实对优秀调解个案的奖励和补贴,力争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五、干部队伍建设及党务工作
(一)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结合“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认真开展创建“四好班子”工作,切实加强班子及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公正执法全面落实、执法能力大力提升、执法形象明显改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政法工作深入推进。
(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积极创新基层党支部活动形式,作好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将于12月17日(9:00-17:00)进行。
(一)招考职位条件资格复审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报名表、《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按照事先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进行招考职位条件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
(二)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3、请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及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4、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二、确定首批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和事先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该名单拟于12月21日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jp.gov.cn)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www.bjpta.gov.cn)。
三、职位调剂
(一)公布调剂职位和调剂人员名单
未达到事先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职位,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人员名单将于12月21日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调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调剂职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于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9:00-17:00)进行。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2月2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载明调剂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携带材料等内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调剂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调剂职位。
调剂报名结束后,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名单。调剂人选名单将于12月30日上午10:00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及注意事项
面试将于2014年1月9日至1月15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如个别职位通过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人数,可组织符合规定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