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申请书
2014-05-08
《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书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14)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2014)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14)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2014)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14)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2014)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东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8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