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再审申请书

2014-05-20

《撤回再审申请书》申请书

申请人:石文平,女,1948年10月1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七里河村7组98号。

申请事项:

xxx诉xxx公司等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事实与理由:

xxxx诉xx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0日作出(2014)豫法民一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申请人xxx不服,认为该判决对“资地互偿合作建房协议”是否有效,认定事实不清,于2014年1月7日向贵院申请再审。贵院立案二庭于2014年2月21日作出(2014)民申字第214号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通知立案审查。

现石文平自愿撤回再审申请。望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申请人:xxx

河南大进律师:田德刚